洛阳减免收费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记者 侯伟胜
洛阳市的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后可以得到优惠政策扶持了。为鼓励、促使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洛阳市财政局、发改委于4月6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该市从事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减免部分收费项目。
这些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
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本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交通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运营证工本费,畜牧部门收取的种畜禽(孵化)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和资格审查费、种畜禽质量鉴定员和种畜禽雌雄鉴别员证工本费、种畜禽等级鉴定费,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许可证工本费。
通知还规定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费的范围和时间: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享受上述优惠,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年底前核准免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上述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