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春天来了”
11月14日,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作为创业投资行业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法令,在创投企业的融资、投资、退出机制和法律保护方面都作了非常充分细致的规定。对于低迷已久的本土创投市场来说,这不啻是一场“久旱逢甘霖”。
“对于像我们这样类型的企业,实在是一个好事情。”对于《办法》的发布,时富基金前中国首代、上海嘉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任赫达表示。《办法》出台正逢其时,将对中国创业投资带来转折性影响
明年将是创投转折年
“由于创业投资企业在设立、投资运作和收益分配等各个环节上均具有区别于加工贸易类企业的不同特点,有必要通过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来为之提供特别法律保护。”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办法》的出台。从酝酿到颁布,《办法》的最终出台经历了六年时间。
“明年将是中国创业投资发展转折年份。”国家科技部创业投资研究所所长房汉廷甚至这样称《办法》出台带来的效果。
某风险投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中国创业投资发展遇到瓶颈的情况下,国家推出《办法》正逢其时,特别是在国家支持方面有很大变化,会对中国创业投资发展带来转折性影响。尽管目前可能还不是“尽善尽美”,但是此次《办法》还是解决了目前创投企业的几大问题。
该人士表示,原来创业投资资金的来源只能是产业性资本,金融性资本基本不允许进入。但是这个《办法》里面明确规定,创业投资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获取贷款来增加投资能力,而这一条,等于打开了创业投资的融资渠道。而且不仅是银行贷款,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金融性资本一旦全部进入这个行业,创投融资的渠道就被更大地打开了。
一直参与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过程的中科招商创始人、总裁单祥双也是公开表示,此前,中国创业资本投资只有4%是金融资本,因此上升空间很大;并称金融性资本这一块会陆续出台支持的政策,其中社保资金和金融性资金也会陆续进入创投行业。
“目前国内本土的资本是500亿元人民币,它的总量会翻到至少500亿元以上的规模。”单祥双这样估算。
据了解,此次《办法》的制定,不仅拓宽了创投企业的融资渠道,也放宽了对投资的要求。
据悉,现在创业基金投资公司可以拿100%的股本金进行投资,而以前规定的则是不超过50%;而且在投资方式上,这些公司除了拿资本投资之外,也可以拿资产、股权进行投资。
“不足之处”
“这个法规的出台,对于像我们这种类型的中小企业,尤其是IT行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上海嘉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任赫达这样向记者表示。
“这个《办法》表明了国家的一种态度,应该说增加了国内外创投企业进行投资的信心。”正在和几家风险投资机构接洽的大众点评网首席执行官张涛也这样向记者表示。
但是,尽管《办法》的出台可谓改善了创投企业以及需要投资的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渠道,但是,还是有人士指出其“不足之处”。
任赫达表示,《办法》的确拓宽了需要创业投资资金来扩大发展的IT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对于创投企业来说,还有几个关键问题该《办法》并没有明确说法。
“比如税收问题,是不是能比照国外所得税免税,或者将来如何在资本市场退出的技术问题都没有提到。”任赫达这样称。
任赫达表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在获得风险投资两年后就上市了,按照《公司法》,股票还不能转让,那么进行投资的风投企业的股份就要在股市中多承担一年的风险。因此涉及《公司法》、证券市场的一些规定,创投企业的退出机制就会比较复杂,但是在这个规定中没有办法去修改,“只能继续让我们热切期待了。”
作者:早报记者 曹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