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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回复:困难户创业不能贷救济金

    新快报讯 (记者李国辉 实习生 左霞 卜凡 通讯员曾德明)广东低保人数已接近120万,省政协委员为此建议改革现有低保救济工作,拨部分救济金给困难户创业,变救济为激励。省民政厅日前回复表示,拨给困难人员的救济金应专款专用,贷给困难用户创业不宜实施。

    省政协委员陈学道等在提案中指出,据有关方面统计,至2004年底我省低保人数已达115.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12万多人,其中城镇占近三分之一,大多数低保人年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对此,他建议对低保救济工作进行改革,拨出一部分救济金贷款给困难户创业,变救济为激励。

    省民政厅在回复中称,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必须按照预算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因此不能拨出救济金或借调部分其他资金来贷款给困难用户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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