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励全民创业 公务员下海可望获一次性补偿
江苏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 公务员下海可望一次性补偿 本报讯占江苏企业总数99%的中小企业,在江苏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支柱作用不言而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听取了关于《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该草案,今后机关工作人员下海有望获得一次性补偿。 用地难是当前中小企业创业面临的突出困难之一,草案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在城乡建设规划中为创办中小企业提供场地条件,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各类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技术创新基地。 引人注目的是,草案中规定,为鼓励全民创业和自主创业,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中小企业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工龄达到20年的,获批准可以参照提前退休的工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单位科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以保留公职2年,工龄连续计算。 草案增强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其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对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华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