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谨防优厚待遇,录用后则不履行承诺者不少
现在有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时说得天花乱坠,录用后则不履行承诺。在一些私企,这种情况更为严重——
“首选进政府,无奈去国企,实在不行到私企”。这是众多求职者的一种就业心理。
一位大学毕业生对此做了这样的解释: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常用各种“优厚待遇”诱惑应聘者,一旦应聘者上岗后马上遭冷遇,待遇被七扣八罚,各种社会保险一律不管,根本不履行承诺。我们不是看不上私企,实在是有些怕了。“优厚待遇”成诱饵
不久前,在河北某地举办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一家私企招聘管理、技术、开发、实验、检查、营销等人才。如果应聘者是大学生,第一年月收入1500元,年终奖5000元;第二年月收入2000元,年终奖8000元。而研究生,第一年月收入2000元,年终奖8000元;第二年月收入3000元,年终奖10000元。中午在企业免费就餐,如企业效益好,个人业绩突出,另有红包。
面对不薄的待遇,80余名大学生、研究生为之心动前来应聘,老板择优录用了30名。一时间,这事成为当地媒体的新闻亮点,政府有关部门也给予极大关注,表示对该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为了笼络人心,老板向被录用者提前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大学生们个个兢兢业业,每天不计时间自觉加班加点。但老板从第二个月起就变了面孔,考核内容十分苛刻,承诺的收入,只有极个别人能拿到。因为,能遵守“清规戒律”者寥寥无几,诸如,迟到、早退、病事假、工作失误、甚至午餐时丢下饭粒等,每一项少则扣罚100元,多则免工资。
一年下来,有25人临到兑现年终奖时被提前解聘,只有5名被保留了下来。一位被辞退的大学生气愤地说:“老板简直就是骗子!精于谋算,惟利是图。就是想花最少的钱,雇佣欺诈我们大学生。”
当地劳动部门接到举报后过问此事,老板却振振有词:“留下的人是精英,辞退的人,是不适合企业需要。企业是经营单位,不是慈善机构。”
不久,这位老板继续用此法又招来了20多名新大学生。据悉,这种伎俩该企业已连续使用了多年,辞退多少,又补充进来多少,年复一年。“试用期”成陷阱
去年,某市一家颇具规模的民营钢结构企业,从一所高级技工学校一次录用了40名拥有中级证书的电焊工,并称5个月试用期一到,每人每月工资1000多元。这些人上岗就能操作,他们每天工作10小时,而老板每天只付给2小时5元的加班费,外加每月400元试用期工资。
5个月试用期刚满,老板突然向这些人宣布,由于钢材价格上涨,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出现巨额亏损,因此,他们中的30人被解聘了。为了向技校有个交代,老板暂留10人以掩人耳目。
30名技校毕业生,无端被老板给“抄鱿鱼”了。他们气愤地说:老板为了自己发财,竟拿我们刚满18岁的人开涮,真是太气人了!而老板面对前来询问的技校校长却这样说:“我没有失约,10名优秀的不是留下了吗。现在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以后情况变化后,我可能还会把被解聘的人请回来。”
在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面前,这位老板则另有一番解释:“这批技校毕业生素质太差,半年都没培养出来。不过我准备从社会上继续招聘工人,以便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作贡献。”
诸如此类的私企用工陷阱现象,笔者在一所高级技工学校的校长那里还听到了几起。这位校长说“学生们普遍反映,宁可在国企挣500元,也不愿意在私企挣1000元。私企用工随意性太强,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则办事,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不按时开工资等现象经常发生。”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一些私营企业在用工和履行合同中确实存在着随意性,因此,求职者要加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如果发现个别老板有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和司法部门依法寻求法律保护。
[网络]
“首选进政府,无奈去国企,实在不行到私企”。这是众多求职者的一种就业心理。
一位大学毕业生对此做了这样的解释: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常用各种“优厚待遇”诱惑应聘者,一旦应聘者上岗后马上遭冷遇,待遇被七扣八罚,各种社会保险一律不管,根本不履行承诺。我们不是看不上私企,实在是有些怕了。“优厚待遇”成诱饵
不久前,在河北某地举办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一家私企招聘管理、技术、开发、实验、检查、营销等人才。如果应聘者是大学生,第一年月收入1500元,年终奖5000元;第二年月收入2000元,年终奖8000元。而研究生,第一年月收入2000元,年终奖8000元;第二年月收入3000元,年终奖10000元。中午在企业免费就餐,如企业效益好,个人业绩突出,另有红包。
面对不薄的待遇,80余名大学生、研究生为之心动前来应聘,老板择优录用了30名。一时间,这事成为当地媒体的新闻亮点,政府有关部门也给予极大关注,表示对该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为了笼络人心,老板向被录用者提前支付了一个月工资。大学生们个个兢兢业业,每天不计时间自觉加班加点。但老板从第二个月起就变了面孔,考核内容十分苛刻,承诺的收入,只有极个别人能拿到。因为,能遵守“清规戒律”者寥寥无几,诸如,迟到、早退、病事假、工作失误、甚至午餐时丢下饭粒等,每一项少则扣罚100元,多则免工资。
一年下来,有25人临到兑现年终奖时被提前解聘,只有5名被保留了下来。一位被辞退的大学生气愤地说:“老板简直就是骗子!精于谋算,惟利是图。就是想花最少的钱,雇佣欺诈我们大学生。”
当地劳动部门接到举报后过问此事,老板却振振有词:“留下的人是精英,辞退的人,是不适合企业需要。企业是经营单位,不是慈善机构。”
不久,这位老板继续用此法又招来了20多名新大学生。据悉,这种伎俩该企业已连续使用了多年,辞退多少,又补充进来多少,年复一年。“试用期”成陷阱
去年,某市一家颇具规模的民营钢结构企业,从一所高级技工学校一次录用了40名拥有中级证书的电焊工,并称5个月试用期一到,每人每月工资1000多元。这些人上岗就能操作,他们每天工作10小时,而老板每天只付给2小时5元的加班费,外加每月400元试用期工资。
5个月试用期刚满,老板突然向这些人宣布,由于钢材价格上涨,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出现巨额亏损,因此,他们中的30人被解聘了。为了向技校有个交代,老板暂留10人以掩人耳目。
30名技校毕业生,无端被老板给“抄鱿鱼”了。他们气愤地说:老板为了自己发财,竟拿我们刚满18岁的人开涮,真是太气人了!而老板面对前来询问的技校校长却这样说:“我没有失约,10名优秀的不是留下了吗。现在企业的经营出现了问题,以后情况变化后,我可能还会把被解聘的人请回来。”
在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面前,这位老板则另有一番解释:“这批技校毕业生素质太差,半年都没培养出来。不过我准备从社会上继续招聘工人,以便为社会减轻就业压力作贡献。”
诸如此类的私企用工陷阱现象,笔者在一所高级技工学校的校长那里还听到了几起。这位校长说“学生们普遍反映,宁可在国企挣500元,也不愿意在私企挣1000元。私企用工随意性太强,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则办事,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不按时开工资等现象经常发生。”
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指出,一些私营企业在用工和履行合同中确实存在着随意性,因此,求职者要加强自身权益保护意识,如果发现个别老板有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和司法部门依法寻求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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