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的“寻租”陷阱
笔者指出这一事实是为了说明,即使胡长清没有东窗事发,周雪华也面临着难以为继的窘境。权力“寻租”的好处,并没有为他带来现实的商业利润。
现实中,像周雪华这样的事例并不鲜见。但笔者在拜访一些初创型的企业时,发现不少经理们仍然醉心于传播“某某靠着什么关系狠赚了一笔”的消息,琢磨着如何搭上公共权力的便车,“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究其原因,除了现实环境的强烈示范效果外,与中小企业的起步之艰难、以及创业者中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暴发心态有关。
企业的“寻租”行为主要表现为这几种方式:一是向政府或国有单位销售产品(或服务),如政府采购,由政府主持的市政建设工程等;二是和政府部门共同开发、经营某一项目,政府提供“红头文件”,或者以指令、摊派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的销售环节;三是获取土地划拨、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带有市场垄断性的行政许可权。特别是行政许可权,在许多地方、行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逐利是企业的“天职”、商人的本性。在这方面,任何道德劝诫都注定是软弱无力的,甚至让人生厌的。但是,这些“寻租”行为真能为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吗?据笔者的观察,“寻租”至少在三个方面为企业带来隐患。
首先是权力的不确定性、不可控性。在民主法制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权力确实表现出呼风唤雨、似乎无所不能的魅力,但它也并非毫无制约,没有哪个当权者到达了一手遮天、肆无忌惮的地步。周雪华想将其客运停车站改成客运站,胡长清就硬是没给他办成。而且,权钱关系的结盟大多是暂时性的。一些迷信权力者常常对此作出误判,以至将权力、关系作为其经营的一个确定的要素。我们说,确定性因素是企业进行合理预测、作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当企业将生产经营的某一重要环节——如上游资源、销售渠道等——寄托于一个不可控性因素,而缺乏可行的替代性方案时,一旦权力出现变动或者失灵的情况,带来的后果常常是灾难性的。
其次是“寻租”的交易成本高。因为权力的分割和相互制约的特点,“寻租”者必须上下左右处处打点,迎来送往,才能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创租”者的味口越来越大,“租金”越来越高,使得这笔“公关费”几乎成了一个无底洞。没有谁能对这个费用进行准确的预算,每一种要求你都要尽量满足,每一笔开支你都不能省略。这一不可控性常常导致成本的居高不下。权力覆盖的范畴、带来的需求总是有限的,按产品的单位成本计算,“寻租”费用“一不留神”就超出了正常的市场运作的费用。
再者,特别利益的存在,必然会耗费经理人的大量精力,疏忽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一个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而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个细活,除了宏观性的决策外,更大量的都是具体的、琐碎的细节,需要经理人兢兢业业,全力以赴。但“寻租”收益总是诱导让经理人忽略企业的细节,以为“那些事都不算什么”,“不在乎那点小钱”。这种心态下的企业注定是没有竞争力的,做不大,做不长,甚至压根儿就赚不到钱。我们可看看前些年某些机关办的“三产”、地方党报办的副业,虽有诸种别人不具备的有利条件,但几个赚了钱?
企业“寻租”现象的存在,说到底是一个低级的商业生态的问题。它以眼前小利侵蚀了创业者的胸襟和眼光,阻断了他们走向企业家的道路。它还给创业者带来人身上和经济上严重的不安全性。没有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没有合法性的保障,创业者的前途将布满陷阱。
(作者袁作东,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