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贷风险控制的深度探讨
一、信贷风险控制理念和行为的若干反思
1、信贷风险控制目标:效用单向。安全是银行经营贷款业务的前提目标,但这个安全是有利于业务发展和扩大收益的安全,而不是不讲求效益的安全,更不是负效益的无风险或低风险。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大多数银行机构在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已经比较重视信贷风险控制。但是,大部分银行机构还不能正确地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往往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进行单向选择,有些支行片面追求信贷资产质量,机械地追求贷款零不良,以致信贷业务持续萎缩,经营效益居低不上,反过来又制约了信贷资产质量的提升,造成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发展、经营效益之间的恶性循环。当然,也不能排除有些支行为了完成眼前的存款和利润指标,提高工作业绩,依然我行我素,无视信贷资产风险,盲目发放贷款,导致不良贷款边清收边发生,边剥离边发生,边核销边产生,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其主因,在于思想上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行动上缺乏信贷风险与效益整合管理的机制。
2、信贷风险控制质量:零风险最优吗?如果单纯从安全性原则讲,那么,零风险当然是信贷风险控制质量最优状态,这是无可置疑的。然而,效益最大化是银行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发展和安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效益与风险是银行信贷活动这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既存在矛盾,由必须追求统一。在现实货币信用经济活动中,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始终与风险相伴,信贷资金运作不可能是绝对的零风险,而只能是相对的低风险。无论采用何种机制或何种措施,其作用只是在于降险、控险和防险,不可能做到绝险。如果真正做到了持久性绝险,那么,轻讲是将丧失发展性和效益性,重讲是货币信用经济也将寿终正寝。
3、信贷风险控制深度:该深未深。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的角度分析,信贷风险主要源于贷款的“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三查”工作做得不深不细,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存在“三查”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需要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查阅帐薄、凭证,核实相关数据,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但恰恰是在这一“节骨眼”上,信贷人员作不出有深度的调查,不对相关的数字进行核实,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对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按照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进行摘录、整合,做出表面文章,根据这样的贷前调查报告做出的结论已经使贷款失去了安全性。二是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则放松了,由于到企业了解情况的时间少,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这种检查是企业报表数据的移位和凭印象做出的书面反映,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失去了贷后检查的真正意义,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三是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征体系。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现行的贷后管理文本中,有关企业财务指标分析方面的信息预警达到40多项,这些指标主要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的每一科目的变化幅度设置提示关注等相关信息,如此多的比对指标需要相关人员搜集同行业、企业同期、年初等大量的财务数据,而且这些指标基本上是零散的而非系统的,每一个分项指标很难说明企业的财务变化趋势、贷款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对银行的贷款风险分析来说,这些指标缺少指征性,不易于实践操作。
4、信贷风险控制广度:真空不少。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风险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对风险事前、事中控制。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市场环境的不成熟,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使商业银行在对客户目标的选择定位、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和贷款责任等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形成了许多风险控制的“真空区”。例如,国有商业银行的一些基层信贷市场部门缺乏对各类信用风险的预测和足够的驾驭能力,甚至对风险持漠视的态度;资产保全部门囿于不良贷款个案的处置,却忽略了对风险的归类与综合分析,为前台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5、信贷风险控制力度:大小失当。在经济杠杆运用上,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失去了清收不良贷款重奖之利好政策机遇)的异常机制;该重奖的信贷资产质量优良行处没有得到重奖,不该重奖的信贷资产质量低劣行处却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贷款而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最大奖励。
二、优化信贷风险控制系统的基本架构
重构和优化信贷风险控制系统的基本理念是,风险管理应当贯穿于整个贷款周期,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管理的全过程形成相应的风险防范理念和风险监控机制。
1、制定标准化的贷款“三查”系统。开发针对借款人的行业、财务状况、经营行为以及管理方面的风险警示信号,制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标准。
2、建立直观科学的风险预警指征体系。一是建立企业的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最大限度所能承担负债的能力分析,控制企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有效抑制借款人投资膨胀欲望,减少信贷资金被其直接或间接移位现象的发生,降低贷款风险度。二是充分运用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搞好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预测企业发展前景和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从长远看,是决定贷款安全性的根本。四是加强贷款客户的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根据客户依据其信用和贡献状况而作出的授信先后顺序及 满足程度的差异,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
评判客户授信等级由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一是客户信用等级;二是客户对银行的贡献等级。从商业银行角度讲,客户对贷款风险的影响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客户的财务风险;二是客户的经营风险;三是客户的道德风险。因此,用作商业银行贷款选择和决策的重要依据的客户信用等级,在评判上应当综合考虑客户守信程度、客户财务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程度三个层次因素,最大限度地揭示出信贷客户的财务风险程度、经营风险程度和道德风险程度,并综合反映出信贷客户的贷款安全性态类别。而信贷客户对商业银行的贡献等级,应当从信贷资源回报率、经营成果依存度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在现实经济金融生活中,经营成果依存度较大而单位资源回报率不高的信贷客户屡见不鲜,单位资源回报率较高而经营成果依存度不大的信贷客户也为数不少。然而,商业银行为了实现风险可承受条件下的盈利最大化,必须紧紧抓住经营成果依存度较大的客户,并努力提升单位资源回报率。因此,我们考察、分析和评判信贷客户的贡献度时,既要重视信贷客户为商业银行的盈利额(营业收入额)占该行盈利总额(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大小,也要注重商业银行所取得的信贷客户营业收入(盈利)与投入该信贷客户的信贷资源、成本资源之间的比率大小。建构客户授信等级的综合评判方法的基本思路是:对经过综合评价确定的客户信用等级、客户对银行的贡献等级分别确定系数;运用加权平均法对客户的授信等级进行定量综合评估;根据定量综合评估结果和有关评判标准, 作出客户授信等级判断。例如,可以把客户授信等级划分成甲、乙、丙、丁四大类,甲、乙、丙三大类又可分为A、B、C、D、E级,总共划分为16个等级。
要将客户授信等级作为贷款经营决策的根本性的重要依据,按照客户授信等级的好差序列,排出客户贷款的先后序列,决定贷与不贷、先贷后贷、贷多贷少、期限长短、利率高低。运用授信等级管理技术,可以克服盲目性,提高组合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将有限的信贷资源在各个层面、各类客户、各种产品之间进行优选配置,对银行的总体风险和各类风险进行总量控制。依据对客户授信等级的动态监测,对客户授信等级或有明显不利趋势的信贷资产及时采取措施,通过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力求银行总体上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收益的最大化。三是信贷员要在客户授信等级评判和识别的基础上,要对客户财务风险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趋势进行分析,并研究提出防范客户财务风险向贷款风险转移的对策与措施。
3、建立有效的审批流程策略。风险识别主要受制于审查部门对每个风险资产关键潜在风险的预测、监视、识别的能力,因此现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必须建立一套合理标准的审批流程以提高风险的识别。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部分信贷人员(客户经理)的风险识别、测量的一般技能有限的实际情况,控制贷款风险最可行的办法是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贷款审批的流程体系,实现信贷审批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的硬控制。这个标准化的审批流程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定量分析通过对客户财务资源的评估得出风险评分结果;定性部分以银行内部最好的信贷员根据个人经验进行贷款风险决策的方法为基础,系统通过进一步研究信贷员的判断以及判断得出的过程,归纳整理制定出可供其他信贷员效仿的确切定性标准。
4、实行“三权分立”的贷款审查组织构架。加强风险的防范能力首先必须要按照内部控制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建立“信贷制度制定权”、“贷款发放执行权”和“风险贷款处置权”三权分立的贷款审查组织构架,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调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批制约系统和风险检查制约系统。一是信贷委员会和信贷管理部行使“信贷制度制定权”,负责制定、修改银行的各项信贷政策和信贷制度、规范各项授信业务的标准和流程、设计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和审查模式、界定银行系统内各级机构和人员的审批权限,并负责对以上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是信贷业务市场部和信用审查部行使“贷款发放执行权”,信贷业务部负责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跟踪管理,信用审查部负责贷时审查并向有权审批人做出报告。三是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管理保全部门行使“风险贷款处置权”,负责对不良资产的清收管理。
5、优化风险管理岗位设置。没有优良的人才配备和科学的激励机制,再完美的管理框架也是无法运作的。从市场发展的要求来看,商业银行的发展是在风险与机会中不断谋求平衡的过程。因此,建议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建立“风险经理制”,其职能宜确定为:以效益为中心,以风险控制和防范为责任,在贷款审查、检查和不良贷款的管理中将风险控制在更低点。
同时,设立首席信贷主管、资深信贷主管、高级信贷主管、中级信贷主管、信贷主管助理等5个业务职务序列,并相应授予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权限,统一实施“一个层次审查,双人会签审批”的信贷审查、审批模式,从机制上保证最终审批人不主导审查,有利于信贷人员、审贷人员、贷审委成员多角度揭示贷款风险点,进一步固化了“集体决策、个人负责、权力制衡”的风险防范体系。
三、信贷风险控制系统高效运行的政策性建议
1、用统计数据的相关性监测预警贷款风险。以往我们花大力气进行信贷资产质量的层层编报汇总,计算不良贷款及其占比的增减变动,而很少研究资产质量指标和其他指标的关系及其变动的数量规律。从金融统计对认识对象的要求上来说,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统计只是回答了不良贷款数量和水平,却不能揭示贷款风险发生的机率,远远不能满足经营管理者作为决策依据的需要。应当利用在线挖掘技术,从时间、机构、所处地区、产业等角度全方位展现贷款风险的相关因素,通过时间序列分析、统计分布、聚类、关联等统计手段达到分析、发现考核对象相关指标的变动、异常以及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揭示各机构、产业、企业、品种的贷款发放数(累计笔数、金额)中发生风险的(累计笔数、金额)以及概率。
2、建立可靠的贷款风险信息系统。该系统至少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息、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信息、同业竞争市场信息。二是客户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客户财务信息、帐户信息、与客户相关的其他非财务信息。三是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信贷违规性信息、财务指标异常变化信息、不良贷款信息、客户监管信息。
3、改善信贷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一是要提高客户财务风险、发展态势、对银行贡献情况的监测频度,对每一信贷客户的财务风险、发展态势、对银行贡献状况都要按月进行监测。二是要从制度上规定信贷员完成并上报客户信用和对银行贡献状况评判与监控分析报告的时限。三是要制定和落实客户授信等级评判和监控的岗位责任制,建立信贷风险监控和反馈责任人制度,并加强检查、稽核,力促贷款风险管理规范化、监控到位化、竞争高效化。四是优化信贷风险控制奖励机制,在贷款营销考核时,要重点考核贷款投向和投量的合理性、合规性、潜在风险性,淡出对贷款发放量的考核奖励;对信贷风险控制的考核奖励,应当改为质量优良的给予重奖,对完成清收不良贷款目标的不奖不罚,超额完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适当奖励,完不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重罚,从而更有效地促进信贷业务发展、安全和效益的三相协调跨越。
参考文献
[1]于立勇,周 燕.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衡量的一种新标准.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9).
[2] 范 南,王世纬.Creditmetric模型及其对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借鉴.金融论坛,2002,(5).
[3] 朱子云.商业银行客户授信等级评判系统的构想及其应用.金融论坛,2003,(8).
(作者朱子云,工商银行浙江省丽水市分行,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