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到不公平待遇时
作者:高永华
――谈对比心理产生及应付
在公共场合,由于某种原因,有时候可能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使你十分恼火,愤愤不平,甚至会作出强烈的反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些表现是当事人对比心理作用的结果。
据报载,倪萍在为庆祝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而举办的晚会上,作为中方的主持人与日方的主持人翁倩玉,共同主持这场现场直播的晚会。然而在主持过程中,两个人的待遇却不相同;换衣服,专门为翁倩玉搭了木头房子;倪萍没有地方,只好到小树林里换。吃饭了同,有人给翁倩玉端来特别精制的小点心,接着又是麦当劳的大包热饭;倪萍什么都没有,她得和一百多人排队吃盒饭。跟着翁倩玉的有5个人:拿衣服的、跑脚的、端茶倒水的十分周到,倪萍这边,自己拿着5个塑料带,有衣服,有鞋子,有化妆品等,自己给自己服务。事后她说,我流泪不是为了个人,我是代表中国人来的,就应该有相应的位置,中国和日本要摆平。她说:“我这个人不是不能吃苦,不是不能将就,……和自己同胞在一起, 不怕丢人,中国人就是这个条件,我毫无怨言。可是在外国人面前,同外国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应当讲究一些,要不怕人家笑话中国人……。”
从这外事例不难看出,对比心理活动是人们在同一时空环境中,以同类人员为参照系,自发进行的一种横向对照和评价的心理过程。产生这一心理活动通常需要两个条件:
一是事物之间具有可比性。也是形成对比的事物之间具有某一方面的共性,或是同一类型。如果双方没有共同属性,不可比,那么对比心理就没有基础。试想,假如倪萍与翁倩玉一个是主持人,一个观众,身份不同,那她们之间在待遇上的差异再大,也不会诱发对比心理活动,倪萍也决不会为此而哭泣。
二是可比事物之间具有接近性。即两个事物能直接比较,彼此都在对方视界之内,形成刺激,才可能产生心理反应。换言之,即使同类事物具有可比性,但不在同一场合,彼此不相干,互不影响,依然不会出现因反差强烈而引起的心理对比。假使倪与翁她们俩并未在同一个舞台上主持节目,一个在日本主持,一个在中国主持,那么待遇上反差再大届难以形成对比刺激,自然也就不会导致心理失衡。
事物之部的可比性越强,彼此越是接近直观,人们的对比心理活动就会表现的越强烈。当自我评价与参照物之间形成明显反差时,处于劣势的一方心理就会出现倾斜,并在情绪、言行上作出相应的反应,常常表现出失落感、气不公,怨气不足,或虚荣攀比,盲目扯平等消极反应。
那么这种消极心理倾向能不能避免呢?回答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当面对明显的对比反差时,切勿过分计较个人得失,而应站的高一些,努力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让理智有效的控制感情,平衡自己的心理状态,这样有助于避免消极心理倾向的滋生和发展。倪萍就是这样,在强烈的反差面前,她以很高的觉悟力和控制力,把握自己的感情,把个的自尊与国家的尊严联系起来考虑,这样就从更高的层次面上稳定了不平情绪,把怨气压下去,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似的,走上舞台,表现出中国人的风采。她当时是怎么想的呢?她说,尽管那天天很冷,尽管没有换成衣服,尽管一天没有吃饭,但当站在舞台上主持节目时,依然精神振奋,热情洋溢,因为我的背后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她的这番话,表现出很高的思想境界。这个事例说明,在明显不公的情况下,只要胸怀大局,个人待遇上的不公就显得微不足道,心理就能恢复平衡,在言行上做出得体的选择。
其次,还可以有意识的改变对比的内容,努力创造优势,改变不利的对比反差,从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倪萍的事例同样说明了这一点。在个人待遇不如别人的情况下,她以自己出色的主持,赢得了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在心理上得到了补偿。这就说明,在对比反差强烈的情况下,只要发挥主能动性,创造自己的优势,就能建立起自尊的新支点,同样可以找回心理平衡,使自己扬眉吐气。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缺乏正确的对比意识和标准,在客观对比处于劣势的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常常把对比心理转为盲目的攀比行动,以自己难以支撑的方式,与他人比较,以压倒对方,高人一头为乐趣。最终却常常带来可后果。显然这是不足取的。当你在公共场合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千万不要义气用事,而应冷静理智的处理,保持自己的良好形象的风度,这不失为最得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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