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契违约金走不出的怪圈
应届毕业生的签约高峰即将到来,“卖身契”、“违约金”的问题又该让一部分想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大学生心神不宁了。十几年来,在北京高校毕业的外地大学生中间一直上演着版本相似的这样一些故事:毕业就业时,为了留在北京,第一份工作选择去一家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位置偏远甚至专业不对口,但是能解决北京户口的用人单位,在一份规定了一定年限的服务期和违约金数额的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在这家单位工作一年半载以上的时间之后,开始谋求新的事业发展,在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之后,向单位交一笔钱然后离职或者什
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外地大学毕业生将毕业时与单位签订的那份协议称为“卖身契”,而行情不断看涨的“违约金”也让他们心里很没底。
卖身契 违约金 依然困扰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的签约高峰即将到来,“卖身契”、“违约金”的问题又该让一部分想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大学生心神不宁了。十几年来,在北京高校毕业的外地大学生中间一直上演着版本相似的一些故事:毕业就业时,为了留在北京,第一份工作选择去一家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位置偏远甚至专业不对口,但是能解决北京户口的用人单位,在一份规定了一定年限的服务期和违约金数额的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在这家单位工作一年半载以上的时间之后,开始谋求新的事业发展,在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之后,向单位交一笔钱然后离职或者什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大学毕业生将毕业时与单位签订的那份协议称为“卖身契”,而行情不断看涨的“违约金”也让他们心里很没底。
今年,关于“卖身契”和“违约金”的故事又有新发展:一方面是近几年有一些用人单位干脆不再招聘毕业生,而是将手中的户口指标当作商品一样标价出卖或者当作人情送出去,所以很多毕业生就将“找工作”与“找户口” 两件事情分开,同步进行。另一方面,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将大学生就业违约金金额实施封顶,要求不高于“毕业生第一年的月收入”。
怪圈 为何多年难走出
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围绕着“卖身契”、“违约金”而展开的纷争年年上演,根源就在紧俏的北京市户口上面。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王通讯院长指出,能够带来北京市户口的岗位资源稀缺是“怪圈”形成的根本原因。
为了增强一部分企业的人才吸引力,为北京引入发展急需的人才,北京市政府将“户口进京指标”分配给一部分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对他们的一项扶植和优惠政策,每年的“进京指标”有一万多个。而在享受进京指标的用人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而又需要补充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在本身的体制与管理机制缺乏吸引力的情况下,单靠户口招揽到的人才必然是留不住的,结果,只能沦为一部分毕业生解决户口的跳板。
对于大部分希望留在北京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他们最为看重的是这个城市能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他们期待在热门的行业、一流的企业和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我的价值,而看起来“老得掉牙”但是能给生活带来便利和安全感的北京户口也是他们难以舍弃的。所以在某个阶段,他们可以为了户口放弃其余的一切,在另一个阶段又能为了理想而不惜毁约。
当然,也已经有少数毕业生在主动避免陷入“签卖身契——服务期内离职——交违约金”的怪圈。一位毕业生就从师哥师姐那儿学到了经验:“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找户口,托各路神仙打听有什么单位可以解决户口,然后花几万块钱,将自己的人事关系办进去。很多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每年都有这种户口指标标价出售。”
困惑 两败俱伤为哪般
除了完全的户口买卖关系外,在一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确实用“卖身契”维系起一种雇佣关系,而一旦某一天个人提出辞职,结局往往有两种:个人老老实实交给单位违约金,然后走人;不交违约金,单位便将档案、户口、社会保险压着不放,看到底谁耗得起……
所以最让毕业生心里没底的,一是“违约金”的数额自己到底能否承受得起,或者到时候能不能心甘情愿地交?再就是如果不交这“违约金”,单位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到底有多大?档案、户口真的会被“打回原籍”吗?
而那些遭遇人才流失的单位心里也没法平衡:首先是有被利用的感觉,很想“为难”一下毁约的大学生,另一方面,招聘本身是有成本的,申办户口的程序也很复杂,需要大学生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两败俱伤的局面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作为求职的大学生来说,对待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应当更加谨慎,不妨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点诚信、踏实的态度。
而当辞职者一走了之以逃避支付违约金的现象发生后,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并获得支持。但是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拒绝退工、扣留档案是唯一对抗个人违约的办法,实际上既妨碍了员工正当的就业权利,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失。
过来人自述:一万元换回自由
1998年的春天,即将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的我面临着两难选择:我接到了家乡省城一家大单位的录取通知,同时,我也争取到了去北京一个郊区单位的工作机会。前者意味着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发展机会,而后者能让我留在北京,得到许多同学都梦寐以求的北京户口。
当然,我选择了留在北京,这也是当时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那年8月,在新单位报到的时候,我被要求签订一份《协议书》,同时交纳了4000元的“服务期保证金”。单位给我规定的“服务期”是五年,“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违约离岗,不仅不退还保证金,另外还需缴纳6000元违约金。我没有任何疑问,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因为我早已了解,这就是游戏规则。
在郊区上班的两年过得很快,工作很轻松,没有压力,收入不高,花消也不大,因为工作需要,我经常去到农民的田间地头。我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他们甚至表达了要提拔我的意思。
但就在此时,我开始有一种焦虑感。2000年前后,正是网络最热的时候,城市里到处传来一夜暴富的神话和跳槽掘金的故事,我的那些在城里上班的大学同学都在热烈谈论发email,上bbs——而我连上网都不会,甚至我们办公室里连台电脑也没有。
不久,我在城里找了份新工作,就找到单位领导,提出辞职。领导挽留我,我说,不行,我觉得自己快被时代抛弃了,我等不及了。最后,单位同意我调走,但我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其实,当时我听说了很多大学生不辞而别,单位也无可奈何的例子,但我觉得自己与这家单位在两年中相处得还不错,即使离开,我也愿意留下一个完满的结局,不想拖泥带水,撕破脸皮。所以,我借钱交了全部违约金,单位便把我的档案给了我。
此后,我在北京的工作生活一直顺利。拥有户口为我扫除了许多障碍,让我免受许多歧视,却也没有让我变得更像一个北京人。
这是我的故事,看起来,它就是一个为了北京户口付出一万块和两年青春的简单故事。如果时光能够回到1998年,我相信自己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六七年来,我看到影响抉择的周遭环境似乎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专家剖析“卖身契”“违约金”现象的深层原因:带户口的岗位是稀缺资源
为什么求职的大学生明知自己会毁约并且要接受“违约金”制裁,而仍然欣然签约?为什么用人单位明知“卖身契”留不住人才却依然用此下策?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王通讯教授认为,在就业市场中,那些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岗位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
在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同时考虑到北京的城市容纳能力,每年能够通过就业途径取得北京户口的人数是极其有限的,带户口的岗位就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而拥有北京户口,意味着安定感、生活便利等等,为了得到北京这个大的发展平台,许多毕业生就宁愿暂时受委屈。
由于是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性长期存在,户口本身就成为附加在工作岗位上的一种利益和补偿,正因为这样,政府才把进京指标作为扶植企业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必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招聘过程中处于相对强势的他们也有条件采取这种“强加于人”的方式。
据了解,我国《劳动法》中没有有关违约金的条款,但是也没有禁止设立违约金,所以支付违约金可以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冷处理:除了违约金 还有其他方法
求职者对户口和跳槽自由的追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们没有立场去指责他们中的任何一方。然而,双方对于各自利益的正常维护,却导致了“卖身契”、“违约金”这一深究起来其实比较荒唐的现象多年存在。
也许是该痛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时候了。一直与北京形成人才竞争势头的上海在2005年就对大学生跳槽违约金做出了“封顶”的规定,这不一定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至少说明人家开始重视这件事情了,不再听之任之。
不仅相关主管部门该有所作为,对有关政策加以调整,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需要尽快转变用户口这个稀缺资源吸引人才、靠违约金这条“麻绳”来限制人才流失的错误倾向。当自己的意中人一眨眼就飞到了别人篱下,用人单位的管理者该扪心自问?是否该在用人观念和机制上自我改进,是否应该给员工一个留下来的理由?(文/唐光芬)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
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外地大学毕业生将毕业时与单位签订的那份协议称为“卖身契”,而行情不断看涨的“违约金”也让他们心里很没底。
卖身契 违约金 依然困扰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的签约高峰即将到来,“卖身契”、“违约金”的问题又该让一部分想留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大学生心神不宁了。十几年来,在北京高校毕业的外地大学生中间一直上演着版本相似的一些故事:毕业就业时,为了留在北京,第一份工作选择去一家规模不大、薪水不高、位置偏远甚至专业不对口,但是能解决北京户口的用人单位,在一份规定了一定年限的服务期和违约金数额的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在这家单位工作一年半载以上的时间之后,开始谋求新的事业发展,在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之后,向单位交一笔钱然后离职或者什么都不管,一走了之……
很多大学毕业生将毕业时与单位签订的那份协议称为“卖身契”,而行情不断看涨的“违约金”也让他们心里很没底。
今年,关于“卖身契”和“违约金”的故事又有新发展:一方面是近几年有一些用人单位干脆不再招聘毕业生,而是将手中的户口指标当作商品一样标价出卖或者当作人情送出去,所以很多毕业生就将“找工作”与“找户口” 两件事情分开,同步进行。另一方面,上海等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将大学生就业违约金金额实施封顶,要求不高于“毕业生第一年的月收入”。
怪圈 为何多年难走出
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围绕着“卖身契”、“违约金”而展开的纷争年年上演,根源就在紧俏的北京市户口上面。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王通讯院长指出,能够带来北京市户口的岗位资源稀缺是“怪圈”形成的根本原因。
为了增强一部分企业的人才吸引力,为北京引入发展急需的人才,北京市政府将“户口进京指标”分配给一部分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对他们的一项扶植和优惠政策,每年的“进京指标”有一万多个。而在享受进京指标的用人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而又需要补充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在本身的体制与管理机制缺乏吸引力的情况下,单靠户口招揽到的人才必然是留不住的,结果,只能沦为一部分毕业生解决户口的跳板。
对于大部分希望留在北京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他们最为看重的是这个城市能为他们提供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他们期待在热门的行业、一流的企业和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我的价值,而看起来“老得掉牙”但是能给生活带来便利和安全感的北京户口也是他们难以舍弃的。所以在某个阶段,他们可以为了户口放弃其余的一切,在另一个阶段又能为了理想而不惜毁约。
当然,也已经有少数毕业生在主动避免陷入“签卖身契——服务期内离职——交违约金”的怪圈。一位毕业生就从师哥师姐那儿学到了经验:“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找户口,托各路神仙打听有什么单位可以解决户口,然后花几万块钱,将自己的人事关系办进去。很多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每年都有这种户口指标标价出售。”
困惑 两败俱伤为哪般
除了完全的户口买卖关系外,在一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确实用“卖身契”维系起一种雇佣关系,而一旦某一天个人提出辞职,结局往往有两种:个人老老实实交给单位违约金,然后走人;不交违约金,单位便将档案、户口、社会保险压着不放,看到底谁耗得起……
所以最让毕业生心里没底的,一是“违约金”的数额自己到底能否承受得起,或者到时候能不能心甘情愿地交?再就是如果不交这“违约金”,单位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到底有多大?档案、户口真的会被“打回原籍”吗?
而那些遭遇人才流失的单位心里也没法平衡:首先是有被利用的感觉,很想“为难”一下毁约的大学生,另一方面,招聘本身是有成本的,申办户口的程序也很复杂,需要大学生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两败俱伤的局面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作为求职的大学生来说,对待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应当更加谨慎,不妨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点诚信、踏实的态度。
而当辞职者一走了之以逃避支付违约金的现象发生后,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并获得支持。但是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拒绝退工、扣留档案是唯一对抗个人违约的办法,实际上既妨碍了员工正当的就业权利,也会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失。
过来人自述:一万元换回自由
1998年的春天,即将从北京一所大学毕业的我面临着两难选择:我接到了家乡省城一家大单位的录取通知,同时,我也争取到了去北京一个郊区单位的工作机会。前者意味着优厚的待遇和良好的发展机会,而后者能让我留在北京,得到许多同学都梦寐以求的北京户口。
当然,我选择了留在北京,这也是当时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那年8月,在新单位报到的时候,我被要求签订一份《协议书》,同时交纳了4000元的“服务期保证金”。单位给我规定的“服务期”是五年,“五年内不得报考研究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如违约离岗,不仅不退还保证金,另外还需缴纳6000元违约金。我没有任何疑问,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因为我早已了解,这就是游戏规则。
在郊区上班的两年过得很快,工作很轻松,没有压力,收入不高,花消也不大,因为工作需要,我经常去到农民的田间地头。我的工作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他们甚至表达了要提拔我的意思。
但就在此时,我开始有一种焦虑感。2000年前后,正是网络最热的时候,城市里到处传来一夜暴富的神话和跳槽掘金的故事,我的那些在城里上班的大学同学都在热烈谈论发email,上bbs——而我连上网都不会,甚至我们办公室里连台电脑也没有。
不久,我在城里找了份新工作,就找到单位领导,提出辞职。领导挽留我,我说,不行,我觉得自己快被时代抛弃了,我等不及了。最后,单位同意我调走,但我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其实,当时我听说了很多大学生不辞而别,单位也无可奈何的例子,但我觉得自己与这家单位在两年中相处得还不错,即使离开,我也愿意留下一个完满的结局,不想拖泥带水,撕破脸皮。所以,我借钱交了全部违约金,单位便把我的档案给了我。
此后,我在北京的工作生活一直顺利。拥有户口为我扫除了许多障碍,让我免受许多歧视,却也没有让我变得更像一个北京人。
这是我的故事,看起来,它就是一个为了北京户口付出一万块和两年青春的简单故事。如果时光能够回到1998年,我相信自己还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六七年来,我看到影响抉择的周遭环境似乎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
专家剖析“卖身契”“违约金”现象的深层原因:带户口的岗位是稀缺资源
为什么求职的大学生明知自己会毁约并且要接受“违约金”制裁,而仍然欣然签约?为什么用人单位明知“卖身契”留不住人才却依然用此下策?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王通讯教授认为,在就业市场中,那些能够解决北京户口的工作岗位本身所具有的稀缺性,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
在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同时考虑到北京的城市容纳能力,每年能够通过就业途径取得北京户口的人数是极其有限的,带户口的岗位就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而拥有北京户口,意味着安定感、生活便利等等,为了得到北京这个大的发展平台,许多毕业生就宁愿暂时受委屈。
由于是稀缺资源,而且这种稀缺性长期存在,户口本身就成为附加在工作岗位上的一种利益和补偿,正因为这样,政府才把进京指标作为扶植企业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必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招聘过程中处于相对强势的他们也有条件采取这种“强加于人”的方式。
据了解,我国《劳动法》中没有有关违约金的条款,但是也没有禁止设立违约金,所以支付违约金可以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冷处理:除了违约金 还有其他方法
求职者对户口和跳槽自由的追求,用人单位对人才的追求,都是无可厚非的,我们没有立场去指责他们中的任何一方。然而,双方对于各自利益的正常维护,却导致了“卖身契”、“违约金”这一深究起来其实比较荒唐的现象多年存在。
也许是该痛下决心解决问题的时候了。一直与北京形成人才竞争势头的上海在2005年就对大学生跳槽违约金做出了“封顶”的规定,这不一定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至少说明人家开始重视这件事情了,不再听之任之。
不仅相关主管部门该有所作为,对有关政策加以调整,更重要的是,用人单位需要尽快转变用户口这个稀缺资源吸引人才、靠违约金这条“麻绳”来限制人才流失的错误倾向。当自己的意中人一眨眼就飞到了别人篱下,用人单位的管理者该扪心自问?是否该在用人观念和机制上自我改进,是否应该给员工一个留下来的理由?(文/唐光芬)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