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劳务交易中的收入?
短期劳务合同,在提供了劳务并开出发票帐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长期劳务合同(主要指建筑施工合同),分别以下情况确认收入的实现:
(1) 、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施工企业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
(2)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付、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在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
(3) 、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阶段工程收益的实现,即:应于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或工程阶段,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工程收入的实现。本期实现的收入额,为本期已结算的阶段工程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