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件丢失如何办理补证手续?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登记证件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凭证,应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登报声明及罚款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登记证件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凭证,应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持登报声明及罚款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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