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销售额是怎样确定的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
若销售额采取价税合并方式定价的,在计算消费税时,还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应选择结算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