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定价的税收管理概念是什么
问:预约定价的税收管理概念是什么?企业申请预约定价安排就可免除税务机关对其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调查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第二条明确规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的税收管理是指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间在有形财产的购销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提供劳务、融通资金等业务往来中,申请预先约定关联交易所适用的转让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和纳税人按照自愿、平等、守信原则,依规则所进行的会谈、审核和评估、磋商、预约定价安排的拟定和批准,以及监控执行等项具体管理工作。
在我国,预约定价安排一般仅适用于自纳税人提交正式申请年度的次年起2至4年未来连续年度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但如果纳税人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申请的年度,其经营状况、关联交易类别,以及各种相关条件与即将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条款所述情况相同或类似,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也可追溯适用于正式申请年度。预约定价安排是企业避免税务机关对其在已签订并执行的预约定价安排的预约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转让定价税务审计风险的有利选择,但并不能免除税务机关对其以前年度关联交易的调查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