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范围内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系统的征收管理?
(1)地方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包括地方各部门、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兴办的国有企业的所得税。
(2)集体企业所得税,指除金融保险企业外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所得税,包括中央各部门(军队、武警)、各总公司、各行业协会总会,社团组织,基金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在地方兴办的集体企业所得税。
(3)私营企业的所得税。
(4)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由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及其直属机构负责征收,税款入库按投资和参股比例“一税两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