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初始申报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申报。 从事生产、经营施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非从事生产、经营,但负有缴纳或代扣代缴地方税义务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申报。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申报。 从事生产、经营施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和非从事生产、经营,但负有缴纳或代扣代缴地方税义务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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