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本市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单位应税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5日;个人应税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3月1日至3月31日。新购车辆纳税环节,是在车主办理完车牌后,在领取行驶证之前。
本市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单位应税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1月15日;个人应税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全年税额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3月1日至3月31日。新购车辆纳税环节,是在车主办理完车牌后,在领取行驶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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