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本市房产税按年征收,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 闂備浇顕栭崹浼村箠瀹ュ鍤掗柛鈩冪⊕閸嬪寮堕崼娑樺闁告挷鍗冲娲级鐠恒剱銏°亜閺囥劌鏋涢棁澶愭倵閿濆骸骞樻俊璇ф嫹 |
![]() 闂佽崵濮村ú锕傛偤閺囥垹绠熼悹鍝勩偨閸︻厸鍋撻敐搴濈敖闁圭晫鍠撶槐鎺楁偐閹颁焦鐣堕梺鍦劜缁绘繂鐣烽敓鐘冲亹闁告瑥顦埀顑洦鐓曢柟鎼灡鐎氾拷 |
![]() 闂備礁鎲¢崝鏍垝鐏炵瓔鍟呯紓浣癸供濞撳爼鏌涢弴銊ョ仧濠㈣娲熼弻娑橆潩椤掑效濠碘槅鍋€閺呯姴顕f繝姘ㄦい顓熷灥濞堬拷 |
本市房产税按年征收,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成功创业网·税务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