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小国公民
依据美国税法,居住在美国的公民有海外资产或收入,也得纳税;美国公民即使在海外工作、定居,也必须缴纳美国的所得税及遗产税;尤其是遗产税,征收得相当重,人死后如果遗产总值超过60万美元就要交税,税率从37%开始累进,最高达到50%以上,也就是遗产愈多抽税愈重,亿万家财者连征几代也就所剩无几了,面对这“严酷”的税制,美国一些富翁看准了一些小国不征遗产税或所得税,甚至两者全免,于是不惜放弃美国国籍,宁愿当小国国民,这样一来逃掉了一大笔税和保住亿万家产,另外到了小国,照样过豪华的生活,凭着他们的实力,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和通信技术照样可做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