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改房用于经营后 房产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京财税(2000)1718号文件规定精神,对于个人以房改价格购买的公房用于生产经营(不包括出租)的,其房产税计税价值暂按以下标准估价:
钢结构、钢混结构的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砖混结构按每平方米1100元计算;砖木结构、其他结构按每平方米500元计算。
根据京财税(2000)1718号文件规定精神,对于个人以房改价格购买的公房用于生产经营(不包括出租)的,其房产税计税价值暂按以下标准估价:
钢结构、钢混结构的按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砖混结构按每平方米1100元计算;砖木结构、其他结构按每平方米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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