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纳税检查方面是如何分工的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纳税检查方面的分工如下:
(1)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各自所管税收的税务检查工作;
(2)对存在交叉管理的纳税户,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必要时可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其进行检查;
(3)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税收问题时,应当相互通报,分别查处;
(4)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就同一税收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时,先按负责此项税收的税务局的意见执行。如一方有意见,可上报负责此项税收的上级税务局裁定,以裁定的意见为准;
(5)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采取相互委托代征税收的,其检查工作也要相应委托对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