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税务 - 关于扣缴报告表问题

关于扣缴报告表问题

 

    从2004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申报实行按人进行明细申报,扣缴单位填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表》,原《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不再报送。
    海淀、崇文、西客站等局,扣缴单位填写“申报缴款书”缴税,缴税后,填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表》;其他区、县局,扣缴单位的综合申报用“缴款书”的申报联代替,缴税后,填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表》。
   



税务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税务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