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的税前扣除有哪些具体规定?
计税工资,指纳税人以各种形式(含实物)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各种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等。纳税人工资项目扣除,具体规定有:
1.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发放在“两低于”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2.对饮食服务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3.未实行上述办法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其发放工资每月在800万元以内(特殊行业浮动20%),按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