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激励的一般情况
在90年以前,我国的物质激励的主要形式是工资、奖励、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主要属于按劳分配性质的范畴,也有少量的按需分配的范畴。随着积极改革的开展,具体的工资奖励形式正在发生变化。
一、工资奖励的一般形式。
1、计时工资制。就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等级和相应的工资标准,用工作时间来计量,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具体形式可分为四种:①小时工资制;②日工资制;③周工资制;④月工资制,都是根据劳动者的单位时间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工资。
2、计件工资制。就是按照劳动者生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计算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具体可以分为八种:
①无限计件制。工人所得计件工资不受规定数额的限制,而是根据完成定额的多少,按照统一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②有限计件制。对计件工人所得的超额工资规定一个最高限额,限额以上不再支付工资。③累进计件制。计算工资时,对超额部分按照不同的超额幅度和规定递增的计件单价计发工资。④超额计件制。计算工资时,定额完成部分按本人基本工资,超额部分按统一计件单价计发工资。⑤小集体计件制。首先以小集体(车间、工段或小组)为计件单位,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取得计件工资,再在小集体内部根据个人劳动成果进行再分配。⑥包工工资制。对某项任务开工前,规定完成数量、质量、期限和工资额,完成后按规定支付。⑦提成工资制。按营业额或利润额等提取一定的比例支付工资报酬。⑧间接计件制。工人的工资不仅仅以个人的劳动成果为转移,而首先是取决于他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劳动成果。
3、生产性奖金。这是根据一定的生产要求,按照奖励条件和奖金标准用现金支付的经常的物质性奖励。它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劳动报酬形式,是工资形式的辅助形式。主要的具体形式有五种:
①超额奖。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消耗指标的基础上,以产量的超额部分进行计奖的形式。②定包奖。按规定的定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计奖。③百分奖。按完成任务和具体的责任记分、计奖的形式。④全优工号奖。建筑安装企业以六条标准确定全优工号,予以奖励。⑤综合奖。以工作人员的综合工作状况进行评奖。
为了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克服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个人吃企业大锅饭的现象,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工资分配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
1、结构工资制。依据工资的各种职能将其分为相应的几个组成部分,分别确定工资额的一种工资制度。目前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的结构工资制主要包括六个组成部分:
⑴基础工资。以大体维持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计算其金额。⑵职务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和业务技术水平确定。⑶工龄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逐年增长。⑷奖励工资。用于奖励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作人员。⑸各种津贴。在取消福利待遇后,把原有的福利待遇以货币形式支付。⑹劳务费。
浮动工资制。职工的工资报酬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劳动成果的大小浮动的工资制度。具体的支付形式有五种:
⑴全浮动。把职工的标准工资、生产性奖金和部分工资性津贴合并在一起,按企业的经营成果和个人完成的工作量大小进行分配。⑵半浮动。将职工标准工资的一部分与奖金合在一起,按照分配条件实行浮动。⑶小浮动。标准工资不动,只有奖金实现浮动分配。⑷浮动升级。⑸工资标准在一定范围内浮动。
其他的几种改革:
⑴吨煤工资含量包干,即煤炭企业按照出煤吨数提取工资总额。在核定每吨煤所含的工资含量单位以后,多出煤多提取工资总额,少出煤少提取工资总额,增人不增加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少工资总额。⑵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即以核定的每百元产值中的工资含量为基础,根据产值计算企业的工资总额。这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采取的办法。⑶除本分成制。把企业销售收入扣除工资以外的各项成本后,将余额按照分级累进(退)分成比例,在企业和职工之间首先分配,企业所得部分为企业盈利,职工所得部分为工资总额,然后将工资总额部分在职工中间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这种办法一般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应用。⑷最终产品达标工资制。以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质量为主要的考核指标,规定达到质量标准的数量幅度,在此基础上多劳多地、少劳少得。这种办法适用于产品质量容易波动、产品品质差异大的企业,如瓷器厂、玻璃制品厂等。⑸工作评价制。把所有工作分解成几种因素,对每种因素规定不同的最高分数,然后再对各项工作按照所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和打分,根据所得分数的多寡确定工资标准。工作人员做什么工作,就领取什么样的工资,不再评定工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