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工作“八忌”
一、忌装腔作势,官腔官调
机关部门工作都是围绕单位整体工作而开展的,在这个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任务和目标又区分为各自具体的工作职能,由于这些职能都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和指导性,因而,在发挥职能作用,搞好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中,树立正确的协调观念显得至关重要。实际工作中,有些机关人员观念不正,总以为是“别人有求于我”,说话趾高气扬,动辄以“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这事等会儿再说”等等,让人感觉难以接近,更不用说解决实际问题了。如此言行,既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也为协调工作带来困难。
二、忌拖拉推诿,互相扯皮
我们自己的工作总是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和帮助,同样,别人的工作也需要我们主动去支持,况且,从部门工作的整体利益目标出发,都要求机关各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合作,主动去承担一些工作。但客观上由于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能有所重叠,有的的确需要多个部门之间通力合作才能解决好问题,此时,如果只站在自己“小集体”的利益上,不考虑整体效能,一味地拖拉推诿,互相扯皮,协调工作便无从谈起,最终也会因这种工作态度而“失道寡助”,造成严重的“自伤”,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忌信口开河,简单从事
协调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讲求科学、规范、准确。特别是对一些复杂多变的工作或者是事关单位建设全局的重大工作等,在协调时就不能信口开河,方法草率,否则,作风轻浮,主观臆断,偏听偏信,势必将工作弄糟,甚至给工作带来全局性的失误和损失。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知实情,办实事,讲实话”,充分考虑工作的方方面面,尽可能把工作协调建立在事实基础上,从而减少协调工作中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四、忌低三下四,唯唯诺诺
协调是以理顺工作关系,沟通工作思路为目的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无论是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还是上下之间的纵向关系,协调工作的双方都是平等的,无需表现出低三下四的情绪,即便是同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也要堂堂正正。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机关人员在协调工作中,往往因掺杂个人的利益,该提的问题不提,该表态的地方闭口不说,明知工作有矛盾,不主动提出问题的根结所在,好好是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协调工作缺少主动性。从工作作风的外在表现来说,唯唯诺诺,既是退缩、软弱、依赖、懈怠的象征,又是没有自信、没有魄力,缺乏勇气的一种表现,如此工作面貌,在协调工作中自然得不到协调对象的信任,更难以在关系磨合上,得到满意的效果。
五、忌故弄玄虚,夸大矛盾
协调工作是一件细碎庞杂的工作,同时也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由于它所涉及到的工作都与整体工作效果有关,因而要求我们要把协调工作做实,而不能只看重自身的位置,为了显示自己在工作中的价值,好大喜功,把问题搞复杂化。实践证明,故弄玄虚、夸大矛盾,只能增加协调工作的难度,破坏工作中的协调环境,让人对所协调的工作望而却步,从而扼杀主动协调的积极性。
六、忌打击报复,设置障碍
协调工作是机关经常性的工作,头绪多、协调量大,涵盖面广,势必遇到众多的矛盾,而且这些矛盾解决起来难度大,特别是各部门职能有所区别,协调的工作不一定能够得到统一的认识和支持,这是协调工作中的正常现象。但是,有些人却受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趋动;把正常的职能区分与利益得失对立起来,在协调工作中生怕自己受到“伤害”,一旦协调没有满足个人要求,便“以牙还牙”,处处为他人设置障碍,最终弄个两败俱伤,使协调工作的良性循环由此遭到破坏。
七、忌固执己见,一意孤行
协调工作是协调双方的共同行为,在众多的矛盾,之中,只有协调双方求大同存小异,自觉站在全局的位置上看问题,多作些换位思考.,才有利于各种矛盾的顺利解决。相反,如果在协调工作中,仅仅站在局部利益的位置上,听不进别人发表的意见,容不得别人正当的要求,固执己见,一意孤行,不但化解不了矛盾,相反还会因失去协调对象的支持而引发出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地行事,往往会带有片面性,甚至会出现错误的决策,致使工作被动受挫。
八、忌言而无信,言行相离
协调工作需要一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 所谓外部环境就是要建立良好的、顾畅的外部关系;所谓内部环境就是协调者自身的人格反映和处事态度。外部环境要靠内部环境的影响和推动,而建立良好的内部环境又必须是以“信”为根本,有了信,处事便实实在在,同志之间才能高度信任和关心,即使在协调工作中产生一些摩擦与误会,也能宽容对待,互相理解。相反当面说东.背后道西,言而无信,言行相离者,在同志之间则很难形成“信”的局面,失去了信任,也就失去了支持,协调工作自然也就陷入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