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业升级的四大法则
中国的许多企业只善于做自己的事业,而不善于向别人学习。这样的做法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市场快速变化的今天已经逐渐显示出其弊端。因为企业自身的时间和资源毕竟有限,仅凭自己的力量很难获得长久竞争力。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必须推行标杆管理。借鉴西方企业应用标杆管理的成功经验,我国企业在运用标杆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法则一:必须具备完善的竞争情报系统。进行标杆管理的关键是寻找比较目标,竞争情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除非企业非常熟悉地掌握了竞争情报的方法和技巧,否则企业不可能从标杆比较项目中得到最大的价值。事实上,不用竞争情报,高质量的标杆比较几乎不可能。有较大竞争情报项目的公司,如施乐公司,都能成功将标杆目标的优势运用于自身企业之中。
法则二:比较目标的选择要恰当。许多企业最初都会在本产业内寻找比较目标,这一做法在某些情况下非常有效。然而,在多数情况下,理想的比较目标应是完全不同产业的公司,因为同一产业的公司会倾向于以同样的方式来做同样的工作--产业内的近亲繁殖容易出现问题。因此,寻找产业外的公司来做比较对象,你通常可以得到更新、更实用的信息。例如,一家子弹生产商想找出能使弹匣更漂亮的方法,它找的标杆对象是生产口红盒的公司,因为口红生产商利用坚硬的果壳来装饰他们的口红盒,这使盒子十分光亮,而这正是这家军火商要寻找的东西。
法则三:要与比较目标建立起互利互动的伙伴关系。如何让第一流的企业愿意让另一家企业学它的经验呢?关键是互助互利。互助互利的一层含义就是确保每一方都感到虽然他们向其它企业提供了信息,但自己同时也得到了信息,另一层含义就是要求双方将收集到的所有信息保密并只限于标杆比较范围内使用,而不能用于营销、广告、销售产品或服务。
法则四:要将标杆管理同市场分析结合起来使用。随着产品寿命周期的缩短,标杆管理的一些缺陷就暴露出来,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缺乏市场预测能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必须将标杆管理方法同过去顾客和市场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不断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目的。一些公司,如佳能、摩托罗拉、施乐等就是通过这种结合将标杆管理转变为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并把其建立在每一个新产品的开发项目中,从而弥补了标杆管理原有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