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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孵化当今的创业时代



  城市人不醒的美梦是什么?是创业,是拥有一份能使自己维持“中产阶级”以上生活水准的私有产业。所谓城市主流人群,即渴望长大,渴望财富,渴望以个人奋斗的方式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人群。

  创业是人类心智的历险,创业是最能激发现代都市人豪情与灵感的“游戏”。创业,让你充分体验到你活着,成长着,打拼着;让你意识到——我是这个活色生香的世界的一部分。

  创业还是一所大学校。它教人认识:商业社会就是公民社会。这个社会认可的规则是:契约精神,团队意识,敢于冒险,勇于认栽,尊重规则,永不言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什么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什么门槛是不可跨越的,只要努力,今天的穷小子,就是明天的超级大富豪。

  然而,回到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现实,创业者们的处境似乎尚未受到全社会足够的关注和鼓励——

  李南美,西南师范大学大四的学生,尽管还没毕业,但他坐在位于石桥铺的赛博电脑城的一家电脑商行里,俨然已经是一副老板的模样;记者只能从他的眉宇之间,看出他这个年龄年轻人些许的稚气。

  和他的那些同学们不同,李南美不愿意按部就班地被纳入到学校设定的就业程序中去。

  “先去实习,等到和单位签了约,拿着学校发的派遣证去单位报到,签户口、档案。重庆的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无非就是这么几种途径,靠父母的熟人介绍、到人才交流市场参加招聘、学校推荐就业,这些都是比较传统的就业方式,我选择了自主创业。”李南美说,“我这样的选择,肯定会让自己失去一些利益,比如说,我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谁会为我交纳各种保险金,买房子也没有单位提供证明或是有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我在银行里贷到款,学校里在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时候可能还会把我纳入到‘未就业’那一栏,但是我愿意放弃这些,我现在是以技术入股的身份在这家公司里拥有10%的股份,将来等公司越办越好,我相信我也能越来越好。”李南美说。

  据了解,在整个重庆的高校里,像李南美这样的学生所占的比例连1%都没有。李南美自己给自己所属的人群下了一个定义:市场人。他说:我说的“市场人”,是和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相对应的。

  中国人一向是靠单位组织来确定社会成员的身份的,在固有的由单位制、户籍制、和街道居委会制度交织起来的城市基本组织框架体系中,单位一直是作为集各种职能于一身的总体性组织,政治与行政权利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单位组织成为了国家配置稀缺资源的基本渠道,同时消灭了诸如市场等其他的替代性渠道。“单位人”即使是在市场经济已经不断深化的今天,也仍然是人们习以为常的辨识标志。但是像李南美这样的没出大学校门就选择了为市场而生的大学生们,也许代表着单位制日趋解体的今天,越来越明显的一个阶层的诞生。

  李南美自愿选择成为了“市场人”,与此同时,李南美的同学们正在等待着,等待着毕业,也等待着就业,他们也有他们的选择:排队进入单位人的行列。数年之后,也许从单位的“科层结构”,会有人出来“下海创业”,但是比起李南美来说,他们已经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为“市场”而生的“市场人”了。

  大学生创业的政策瓶颈

  然而,并不能简单地说,李南美的同学们就没有创业意识。我们面临的现实是:一方面,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另一方面,大学生们不愿意创业,恰恰是因为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市场机制远远没有建立起来。正像李南美说的那样,选择了毕业后创业,就等于说是选择了自动丧失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何况大学生创业,并非易事——所学专业和实际严重脱节,学非所用;个人信用机制缺失,创业贷款难以申请获批;个人社会经验欠缺,却没有相关“孵化机构”对其进行引导和辅助。国家和相关劳动保障部门注重大学生就业和失业问题的力度远远超过了对大学生创业进行政策扶持的力度。

  国家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开出的方剂就是: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纳入就业整体规划。加强与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失业情况纳入就业和失业的统计体系。

  如果说,积极组织毕业半年之内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只能说是一种“事后补救”措施的话,那么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不啻为一种积极的举措。

  当今中国,社会结构正在分化,社会形态正在重构。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做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地位已经开始整体性塌陷,其中一部分人,正一步步被分化为弱势群体的成员。从“天之骄子”,到潜在的失业者,仿佛只是一夜之间的事情。当初,中国大学的“扩招热”的确拉动了经济内需,但却让数年之后毕业的大学生们一出校门就变成了教育改革大棋局中的“牺牲品”。今天,有关部门针对大学生就业所制定的补救政策,仍然只是杯水车薪;而一系列与之相关的体制性建设还未真正起步。怎么办?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创业时代”,可能是一种从体制外寻求解决问题的现实出路。

  重庆模式的喜忧

  重庆市的做法是: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开业的相关指导、再就业小额贷款、减免收费、跟踪服务等“ 一条龙”服务。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的王世平副局长介绍说:对于那些有自主创业愿望的大学生,政府提供的政策扶持是非常到位的,2004年出台的《重庆市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中就规定,大学生毕业6个月以上未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纳入到可申请再就业小额贷款人员范围,可申请金额为2万元-5万元。由社区和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地区县,由区县审查汇总后向两级政府指定的承贷机构推荐,承贷机构按规定审查并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抵押)手续后,发放贷款。

  按理说,这样的政策可以说是在解决大学生失业问题上做出了探索,而且据王世平副局长介绍:在实施这项政策时,还引入了限期工作日制度,精简了手续。那么从理论上说,应该申请者踊跃。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从去年开始实施这项政策以来,只有3名未就业毕业生和5名就业转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地申请到了24万元的再就业小额贷款。

  而按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所做的统计表明,截止2004年6月底,全市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为160 5人,那么如果加上没有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的话,其人数将远远超过这个数字。我们也许可以下这样的一个结论:尽管政府在解决大学生失业和倡导大学生就业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提供了相关的政策扶持,这些政策理论上也覆盖到了每一个人,但是一旦遭遇相对严峻得多的大学生失业的现实,政府的扶持就显得非常的乏力。可见将大学生失业、再就业、创业的问题统统装到一个袋子里,希望通过将大学生失业这样的社会问题简单的和下岗再就业一样纳入到同一个体系去解决,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试想,有多少大学生心甘情愿的去登记失业呢?数额相对较小的贷款相对与隐性的庞大的大学生创业的内在需求而言,也无异于杯水车薪。

  王世平副局长坦陈:今年以来,通过发放小额贷款这样的方式,帮助大学生创业的工作目前没有取得新的进展。原因之一就是,再就业小额贷款不是扶贫款,也要考虑投入产出回报,因为只有做到良性的循环之后才能保证这项制度的长期施行。他曾经到美国考察过类似的贷款制度,美国政府对这样的小额贷款发放是允许一定的损失比例的,但是按照中国现在的国力,显然还做不到。另外,最后所有的问题都集中在谁来为大学生创业担保上来,尤其是那些家在外地的大学生想要留在重庆创业,可谓困难重重。

  《公司法》修订能否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新的契机?

  大学生创业,站在缓解就业压力的角度,政府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应该说还是大力支持的,但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相关制度的建立和通过法律提供的保障,有效的降低大学生创业的门槛并为创业的大学生制定有力的社会保障。

  根据即将交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公司法修订草案》中的规定,一人可以创办公司,其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教育界相关人士分析,此一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创业肯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可以借此缓解一下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如果“一人公司”的相关条款得以通过,不仅可鼓励有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创业,同时,一人公司的大量诞生也需要相当数额的大学毕业生为其工作,从而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而后者,将是更大一块容纳高学历人力资源的市场。

  可以这么展望,“一人公司”被正式写入修订后的《公司法》中,将重新界定公司自治和政府管制之间的尺度,从其和国际接轨的角度来说,将成为中国社会向市场经济推进的一大标志。

  当然,正像有的分析人士认为的那样:在相关配套设施和公司监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国人不宜对“一人公司”的大量出现寄予太大的期望。

  不过,《公司法》的修订却为我们开拓了另一种思路:在自由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放松政府管制,降低公司设立的门槛,留给公司治理以相当的自治空间”是可行的话,我们当然也可以把为帮助大学生创业建立相应体制这样的事情交给市场。比方说,建立相对自主的、独立运作的担保公司,借助全社会的力量,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程提供支撑,以重塑我们这个社会的商业伦理和草根商业精神。

  类似这样的民间担保公司,不仅能够解决广大青年创业所需的资金,且势必对更多中小企业的崛起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在浙江的台温地区,因民间信贷和担保公司从草根的土壤里应运而生,才蕴育出了这些地方发达的欣欣向荣的商业环境,并孵化出一大批卓尔不群的民营企业,如台州地区的泰隆和银座,堪称其中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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