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出台新型人事聘用关系
宣城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的转变。
该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多元化、灵活自主的分配机制;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同时还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和争议处理等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对未聘人员确定了正常退休、离岗创业、转岗聘用、流动调剂等八条分流途径。
该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多元化、灵活自主的分配机制;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同时还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管理和争议处理等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对未聘人员确定了正常退休、离岗创业、转岗聘用、流动调剂等八条分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