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学生可先落户后找工作
陕西省政府日前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了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多项政策,大学毕业生在陕西省范围内可以先落户后找工作。
《通知》指出,对愿在陕西省就业的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如暂未能落实工作单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省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
《通知》指出,对愿在陕西省就业的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如暂未能落实工作单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省范围内先落户,后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