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行工资总额包干 试点不搞“一刀切”
3月31日,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四川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开展工资总额包干试点工作。
适用单位:适用于核定收支、财政定额(定项)补助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试点工作不搞“一刀切”,不限定试点单位的数量和规模。
具体操作: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年度工资总额,由单位结合自身财力包干使用,自主分配,编制内增人不增工资量,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由单位留用。工资总额一经核定,包干年度内一般不予改变,年末进行目标任务考核和包干清算。包干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并作为包干单位的年度工资基金使用计划。
适用单位:适用于核定收支、财政定额(定项)补助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试点工作不搞“一刀切”,不限定试点单位的数量和规模。
具体操作: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年度工资总额,由单位结合自身财力包干使用,自主分配,编制内增人不增工资量,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由单位留用。工资总额一经核定,包干年度内一般不予改变,年末进行目标任务考核和包干清算。包干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并作为包干单位的年度工资基金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