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10月1日起五种人员不得聘用
国家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于10月1日起正式推行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招聘下列五种人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同意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由国家同意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员;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