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面征收“欠薪保障费”
一年一度的“欠薪保障费”征收工作日前在深圳全面展开。
据了解,深圳今年的交费标准为:特区内企业每户交427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企业每户交336元。
深圳从1997年起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每户企业每年都应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其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欠薪保障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如果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处于破产或濒临破产或经审计资不抵债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政府就会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员工工资。
八年来,深圳市已使用欠薪保障基金为264家企业垫付欠薪3733万元,涉及员工3万余人。
据了解,深圳今年的交费标准为:特区内企业每户交427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企业每户交336元。
深圳从1997年起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每户企业每年都应缴纳一次欠薪保障费,其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欠薪保障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如果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处于破产或濒临破产或经审计资不抵债无力支付员工工资,政府就会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员工工资。
八年来,深圳市已使用欠薪保障基金为264家企业垫付欠薪3733万元,涉及员工3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