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超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需自费
记者近日在深圳市几家医院采访时了解到,有部分患者到医院只是看一般的病,但医生开了一系列检查,不查又怕医生不高兴,折腾半天,几百元进去了,医生才给开药,处方上又是拉丁文,又是商品名,弄不清是什么药,问医生,医生又没有时间解释详细,划价拿药,几百元药费一多半需自费,被告之这是新药,还没有进医保。即使是患了伤风感冒之类的小病,医生也经常使用进口的、价格贵的药,原来几十元就能治好的病,却要花上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门诊病人不是从病情出发,盲目要求医生开贵重药、开ct等大型检查。记者听到许多患者抱怨,怎么有这么多的药品都不在医保范围,还有的抱怨,搞不清哪些药品和医疗属医保范围,出院结账时也问不清楚自费内容。
记者又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大致有六类内容不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一、医疗服务类,如挂号费;二、生活服务设施类,如护工费;三、非疾病治疗类,如各种美容;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如助听器;五、治疗项目类,如肝移植;六、其它类。
基本医疗保障是“保”不是“包”
市社保中心主任叶齐招介绍:国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政府只是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不仅治疗、用药、检查等应是最基本的,费用上也要“封顶”。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保”而不是“包”,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要“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
经过40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大家对“大锅饭”式的保障制度习以为常,而对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费用分担和约束机制,不能正确认识。一些参保人总是希望以最低的参保费用,享受最高的医疗待遇,对医疗需求逐步升级,希望将许多新药、进口药、滋补药、高精尖诊疗技术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限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难以满足参保人日益增长的全部医疗需求,因为筹资水平不可能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否则企业将难以承受这种缴费压力。
何谓“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参保人在门诊或住院看病,经常听医院的医护人员讲,这些是医保范围的,那些不是医保范围的,医保范围究竟如何界定呢?记者了解到,各城市都是遵照国家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保障参保人利益出发,制订出“三个目录”标准,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内的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而基本医疗指的是基本的用药、检查、治疗、服务和基本收费,是疗效较好、价格相对便宜、医疗机构能提供、病者能接受、医疗保险基金能承受的医疗服务。
超目录药品和项目需自费
深圳于2003年7月推出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3]125号)及其十个配套管理办法(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可查询)。深圳此次调整政策在降低缴费水平的同时提高了医保待遇。
新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不仅扩大了险种、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共济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而且也调整了三个目录,重新界定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增加了诊疗项目范围。如腔镜下子宫肌瘤手术已纳入医保,制订诊疗项目范围以“临床必须、安全有效、效果明确、费用适宜”为原则,但凡是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或未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的项目,均属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偿付范围,在《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中的附件说明了“不予偿付诊疗项目与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如美容整形、近视和斜视矫形术、不孕症诊疗等6大类内容不在医保范围,需要自费。”增加了医保药品目录总数,《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遴选原则是:临床治疗必需、疗效安全稳定、价格合理、方便使用、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新的药品目录以国家制定的医保目录和广东省的医保目录为准,西药近2000多种,有的西药可以多种剂型,中成药上千种,还比其他城市多了300种药品,这300种原来已进入深圳医保的药品,现被列为地方补充保险的药品,加上中草药,总共3000多种的药品,基本能满足临床医疗需求。住院时用药在职记90%,退休记95%,但前提是用药要符合病情和适应症。一些药品规定了限制使用范围(医保药品目录中已注明),超药品限制范围使用的和超药品目录范围使用的都不能医保记账,须自费。
超药品目录范围主要是一些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其脏器,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片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新研发的、疗效不确定的药品。提高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的记账比例,深圳市规定的十项大型设备检查,住院时使用在职职工由记账80%提高到90%,退休职工由记账80%提高到95%。
市社保中心医保处负责人强调,医生在医疗中应尽量使用医保范围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在用药方面,以选择疗效好、价格合理的普通药为主,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进口药。必须自费的项目,一定要和病人及家属讲清使用的目的及价格,并在谈话记录上双方签字。如果没与病人讲清,便使用了自费药品和项目,其费用由医院承担。每个医院都设有医疗保险办公室,有专兼职医保负责人,具体协调医疗保险工作,包括医疗保险纠纷等。
新的未必是最好的
专家特别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并不是所有新药、新诊疗技术都是最好的:
一是新药和新技术刚推向市场时价格往往都比较高;二是有些新产品的效果未必像广告讲的那么好;三是有些药品只是更换了一个药品名或换了新包装,有效成分并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不大,但价格却成倍、十倍甚至几十倍上涨;四是有些新药、新诊疗技术刚开发出来效果不稳定,甚至有毒副作用,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五是一些高档抗生素更是害人不浅,有时产生的毒副作用和耐药性对人体的伤害是永久性的;六是新药厂商营销攻势强烈,医生和病人易被误导。
建议参保职工生病时优先使用市场上已广泛应用、诊疗效果肯定、毒副作用小、价格相对较低的基本医保“三个目录”内的一线药品和诊疗技术。
记者又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大致有六类内容不在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一、医疗服务类,如挂号费;二、生活服务设施类,如护工费;三、非疾病治疗类,如各种美容;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如助听器;五、治疗项目类,如肝移植;六、其它类。
基本医疗保障是“保”不是“包”
市社保中心主任叶齐招介绍:国家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政府只是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不仅治疗、用药、检查等应是最基本的,费用上也要“封顶”。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保”而不是“包”,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要“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
经过40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大家对“大锅饭”式的保障制度习以为常,而对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费用分担和约束机制,不能正确认识。一些参保人总是希望以最低的参保费用,享受最高的医疗待遇,对医疗需求逐步升级,希望将许多新药、进口药、滋补药、高精尖诊疗技术都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的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限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难以满足参保人日益增长的全部医疗需求,因为筹资水平不可能超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否则企业将难以承受这种缴费压力。
何谓“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参保人在门诊或住院看病,经常听医院的医护人员讲,这些是医保范围的,那些不是医保范围的,医保范围究竟如何界定呢?记者了解到,各城市都是遵照国家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保障参保人利益出发,制订出“三个目录”标准,即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内的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而基本医疗指的是基本的用药、检查、治疗、服务和基本收费,是疗效较好、价格相对便宜、医疗机构能提供、病者能接受、医疗保险基金能承受的医疗服务。
超目录药品和项目需自费
深圳于2003年7月推出了《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003]125号)及其十个配套管理办法(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可查询)。深圳此次调整政策在降低缴费水平的同时提高了医保待遇。
新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不仅扩大了险种、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共济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而且也调整了三个目录,重新界定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增加了诊疗项目范围。如腔镜下子宫肌瘤手术已纳入医保,制订诊疗项目范围以“临床必须、安全有效、效果明确、费用适宜”为原则,但凡是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或未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的项目,均属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偿付范围,在《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中的附件说明了“不予偿付诊疗项目与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如美容整形、近视和斜视矫形术、不孕症诊疗等6大类内容不在医保范围,需要自费。”增加了医保药品目录总数,《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遴选原则是:临床治疗必需、疗效安全稳定、价格合理、方便使用、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新的药品目录以国家制定的医保目录和广东省的医保目录为准,西药近2000多种,有的西药可以多种剂型,中成药上千种,还比其他城市多了300种药品,这300种原来已进入深圳医保的药品,现被列为地方补充保险的药品,加上中草药,总共3000多种的药品,基本能满足临床医疗需求。住院时用药在职记90%,退休记95%,但前提是用药要符合病情和适应症。一些药品规定了限制使用范围(医保药品目录中已注明),超药品限制范围使用的和超药品目录范围使用的都不能医保记账,须自费。
超药品目录范围主要是一些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其脏器,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片剂、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新研发的、疗效不确定的药品。提高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的记账比例,深圳市规定的十项大型设备检查,住院时使用在职职工由记账80%提高到90%,退休职工由记账80%提高到95%。
市社保中心医保处负责人强调,医生在医疗中应尽量使用医保范围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在用药方面,以选择疗效好、价格合理的普通药为主,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进口药。必须自费的项目,一定要和病人及家属讲清使用的目的及价格,并在谈话记录上双方签字。如果没与病人讲清,便使用了自费药品和项目,其费用由医院承担。每个医院都设有医疗保险办公室,有专兼职医保负责人,具体协调医疗保险工作,包括医疗保险纠纷等。
新的未必是最好的
专家特别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并不是所有新药、新诊疗技术都是最好的:
一是新药和新技术刚推向市场时价格往往都比较高;二是有些新产品的效果未必像广告讲的那么好;三是有些药品只是更换了一个药品名或换了新包装,有效成分并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不大,但价格却成倍、十倍甚至几十倍上涨;四是有些新药、新诊疗技术刚开发出来效果不稳定,甚至有毒副作用,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五是一些高档抗生素更是害人不浅,有时产生的毒副作用和耐药性对人体的伤害是永久性的;六是新药厂商营销攻势强烈,医生和病人易被误导。
建议参保职工生病时优先使用市场上已广泛应用、诊疗效果肯定、毒副作用小、价格相对较低的基本医保“三个目录”内的一线药品和诊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