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最低工资标准6月公布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我市2005年5、6月份的最低工资继续按照200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特区内最低工资为3.65元/小时、610元/月;特区外龙岗、宝安两区为2.87元/小时、480元/月。
我市2005年度的最低工资,将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于今年6月公布,7月1日起执行。预计2005年度的最低工资比2004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市2005年度的最低工资,将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于今年6月公布,7月1日起执行。预计2005年度的最低工资比2004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