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上班途中被杀是工伤?

上班途中被杀是工伤?

2002年5月19日夜11点30分,22岁的刘从海站在312国道鸿福路东段等着何铁波的出现。刘从海是苏州维德木业德华七厂的剪切工,前一天,他与同台机的操作工何铁波在上班时发生了争执。何铁波嫌他干得太慢,训了他,刘从海不服,两人就吵骂了起来,下午下班时,何铁波叫来哥哥又在厂门口把他打了一顿。晚11点38分,何铁波骑着一辆自行车出现在刘从海的视线中。何铁波的车子朝刘从海撞来,自行车倒在了地上,两人扭打起来。11点39分,何的哥哥何军波和他的同乡沈二利骑着车子匆匆赶来。正在扭打的刘从海看见不远处何军波快速冲来,情急间打开钥匙串上的水果刀,朝何铁波当胸就是一刀,而后撒腿就跑。一小时后,何铁波年轻的生命停止在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上。
     2002年7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从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对于儿子的死,何铁波的母亲总认为,儿子是死在上班路上的,并且是在工作中与下属发生争执而导致的死亡,所以他的死应该算工伤。厂里总该有一个说法。但最终,她只要到了何铁波5月1日到19日的工资。但对于此事是否属于工伤,公司说要劳动部门作出认定。何铁波的母亲四处奔走,争取儿子能否作工伤处理,向本市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可两次认定均得到了不能认定工伤的结论。对于这个结论,何母显然难以接受。但为了讨个说法,2003年9月16日,无奈之下走进了法庭。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