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月1日起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根据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数据,上海市200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398元,单位和个人确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数将从4月1日起调整。
按照不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和不低于60%的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6099元,下限为1220元,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不变。如果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超过6099元的,缴费基数为6099元;低于1220元的,缴费基数为1220元;在6099元和1220元之间的,则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为缴费基数。
按照不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和不低于60%的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6099元,下限为1220元,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不变。如果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超过6099元的,缴费基数为6099元;低于1220元的,缴费基数为1220元;在6099元和1220元之间的,则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