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稳步推进
截至今年11月,《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已正式实施三年了。据统计,三年内上海生育保险累计支出近9亿元,有近12万生育妇女享受了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平均每位生育妇女享受待遇标准达7500余元。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不仅完善了上海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各用人单位之间妇女生育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解除了单位招用女员工的后顾之忧,为单位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
今年8月,为进一步减轻全市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同时也为保障低收入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上海市政府对《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降低了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8%降至0.5%,适当提高了低收入妇女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参保单位和生育妇女的普遍赞同。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实施,不仅完善了上海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也有效缓解了各用人单位之间妇女生育费用负担不均衡的矛盾,解除了单位招用女员工的后顾之忧,为单位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
今年8月,为进一步减轻全市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同时也为保障低收入生育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上海市政府对《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作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降低了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8%降至0.5%,适当提高了低收入妇女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参保单位和生育妇女的普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