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查实违法单位一点三万户
2005年12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条例》实施一年来,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期间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两万多件,检查用人单位3.5万户,查实违法单位1.3万户;追缴社会保险费、责令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工资、清退各类押金共计4.54亿元,涉及劳动者62.9万人。
2004年,上海组建了2500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网格化监察。目前,通过网格化监察,该市已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3万余户,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的劳动者工资6861万元。利用网格化监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经为28万户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对用人单位实施了分类监管,努力营造了诚信用工的社会氛围。
2004年,上海组建了2500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协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网格化监察。目前,通过网格化监察,该市已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23万余户,督促用人单位发放拖欠的劳动者工资6861万元。利用网格化监察,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经为28万户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对用人单位实施了分类监管,努力营造了诚信用工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