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到沪3天以上须办证
10月1日起,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境内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0月1日起居住证制度将在静安区静安寺街道、闸北区大宁路街道、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和罗泾镇试点发证,预计10月8日,上述社区将迎来第一批办证人员。在此基础上,上海将争取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向全市全面推行新的居住证制度。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试点期间,《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按原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每证25元人民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只须交纳25元的ic卡押金。
而此前推行的暂住证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试点社区的来沪人员已办暂住证的,有效期内视同办理居住登记。有效期满后,打算继续在上海居住,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条件成熟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手续,将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
去年,上海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境内来沪居住1天以上的流动人口为499万,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为383万。其中外来就业人员为375万人。有关人士据此估计,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境内人员约有400万。
■申办指南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除此之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试点期间,《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按原规定标准减半收取,每证25元人民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只须交纳25元的ic卡押金。
而此前推行的暂住证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试点社区的来沪人员已办暂住证的,有效期内视同办理居住登记。有效期满后,打算继续在上海居住,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条件成熟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手续,将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
去年,上海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境内来沪居住1天以上的流动人口为499万,其中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为383万。其中外来就业人员为375万人。有关人士据此估计,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境内人员约有400万。
■申办指南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除此之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