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日前,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加强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加大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使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截止9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已经开始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3744户,涉及农民工110215人,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2821件,责令违规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65.51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81.6万元。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只重,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当前开展的万户民企进社保、工伤保险百日扩面等相结合,特别是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个别案例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举报制度,各地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并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投诉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
通知还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要切实注意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要落实责任,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实行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对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要积极主动进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在接待群众举报和进行咨询服务工作中,要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力量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检查,使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初步缓解。截止9月底,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已经开始的专项检查活动中,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3744户,涉及农民工110215人,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2821件,责令违规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65.51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81.6万元。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只重,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当前开展的万户民企进社保、工伤保险百日扩面等相结合,特别是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个别案例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举报制度,各地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场所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农民工的投诉和举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并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做到投诉举报事项件件有着落。
通知还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要切实注意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要落实责任,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实行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和首办责任制,对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要积极主动进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在接待群众举报和进行咨询服务工作中,要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