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禁令证卡的立足点应再高些
2005年2月23日 新春伊始,东南沿海的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了一些措施以破解、缓解“民工荒”问题。比如,广东取消“春节后一个月禁招新民工”的禁令;比如,从今年起外来人员到杭州打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求职,而不必带外出务工证等……
我们赞成这些做法。因为它可能对破解“民工荒”和赋予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和意义。
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些做法还不够———在我们看来,这些做法距离从根本上解决“民工荒”问题,距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问题还有相当一些路程。
昨天的《人民日报》说,今年春节后大批农民工流向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就区域而言,今年长江三角洲对农民工的吸纳量增幅将超过珠江三角洲地区。上周六的《中国青年报》说,截至2月15日,通过铁路到达广东的外来工超过100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从广州市各大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反馈的信息看,受此影响,部分企业节后补充新员工的难度加大,连续两个工作日都出现了有岗位却难招工的现象……这些现象表明: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并没有十分准确地找到破解“民工荒”的症结。
事实上,从去年以来,方方面面的调研和讨论已经基本得出了一个共识,即低工资、低待遇才是导致“民工荒”最重要的原因。广东有关人士谈及今年流入广州的外来工人数不升反降的原因时认为,长三角、环渤海、山东等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这话说得太客气了:按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州市本次提高后的标准在社会平均工资的40%~45%之间,而珠三角有的城市到现在仍然维持在20%~30%之间。另据广东省总工会的调查说,珠三角有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进城务工人员没剩下多少钱……这其中尚未谈及诸多企业劳动、生活条件甚差,以及拖欠工资之类的情况———虽然农民进城打工有“更新观念”之类的客观好作用,但不赚钱之时的“主观上”又怎么会有什么动力?既然不赚钱,为什么去你那里打工?至于某某地方发生“民工荒”,与我农民工又有何关系———用经济学的原理说,这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必然结果。
这就有了我们再进一步讨论问题的起点: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的“立足点”,应该比现在的为了破解“民工荒”再高一点。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不应仅是为了破解、缓解“民工荒”,不应仅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的局部利益的无奈选择,而应是对《劳动法》中“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的遵守和尊重。
可以相信,在我国劳动力总数十分庞大,而且农民致富冲动十分强烈的现实背景下,在遵守法律和尊重公民平等就业权利价值观的全面形成之时,相应合理地提高农民工过低的工资和待遇等问题是自然而然的,破解、缓解“民工荒”问题同样也并非很难了,而我们的社会也必然会更加和谐起来———而且,也只有这样,“民工荒”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只有这样,农民工的合法就业权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们赞成这些做法。因为它可能对破解“民工荒”和赋予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具有一定的进步作用和意义。
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些做法还不够———在我们看来,这些做法距离从根本上解决“民工荒”问题,距离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问题还有相当一些路程。
昨天的《人民日报》说,今年春节后大批农民工流向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就区域而言,今年长江三角洲对农民工的吸纳量增幅将超过珠江三角洲地区。上周六的《中国青年报》说,截至2月15日,通过铁路到达广东的外来工超过100万人,比去年同期减少了7.6%,从广州市各大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中介机构反馈的信息看,受此影响,部分企业节后补充新员工的难度加大,连续两个工作日都出现了有岗位却难招工的现象……这些现象表明: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并没有十分准确地找到破解“民工荒”的症结。
事实上,从去年以来,方方面面的调研和讨论已经基本得出了一个共识,即低工资、低待遇才是导致“民工荒”最重要的原因。广东有关人士谈及今年流入广州的外来工人数不升反降的原因时认为,长三角、环渤海、山东等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工———这话说得太客气了:按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州市本次提高后的标准在社会平均工资的40%~45%之间,而珠三角有的城市到现在仍然维持在20%~30%之间。另据广东省总工会的调查说,珠三角有13.2%的进城务工人员入不敷出,63.2%的进城务工人员没剩下多少钱……这其中尚未谈及诸多企业劳动、生活条件甚差,以及拖欠工资之类的情况———虽然农民进城打工有“更新观念”之类的客观好作用,但不赚钱之时的“主观上”又怎么会有什么动力?既然不赚钱,为什么去你那里打工?至于某某地方发生“民工荒”,与我农民工又有何关系———用经济学的原理说,这是农民工“用脚投票”的必然结果。
这就有了我们再进一步讨论问题的起点: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的“立足点”,应该比现在的为了破解“民工荒”再高一点。取消禁令、证卡等措施,不应仅是为了破解、缓解“民工荒”,不应仅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的局部利益的无奈选择,而应是对《劳动法》中“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的遵守和尊重。
可以相信,在我国劳动力总数十分庞大,而且农民致富冲动十分强烈的现实背景下,在遵守法律和尊重公民平等就业权利价值观的全面形成之时,相应合理地提高农民工过低的工资和待遇等问题是自然而然的,破解、缓解“民工荒”问题同样也并非很难了,而我们的社会也必然会更加和谐起来———而且,也只有这样,“民工荒”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只有这样,农民工的合法就业权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