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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三大硬伤”

劳动者们为了能完成自己的工作,能有突出业绩,能展示自己的才华而让自己承受了比较大的工作强度。新报在“五一”前夕进行了“劳动者工作现状全调查”。在昨天的报道中,新报对工作繁忙成为在劳动者中普遍存在的情况进行了解析。如果仅仅是工作上劳累一些,很多劳动者还是能够承受的,让他们感到难受的是: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之下,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得不到保障。调查显示,劳动者提出的最令他们不满的权益问题主要集中在“不给加班费”、“不签劳动合同”、“拒交保险”三个方面。
    
     劳动者对加班费“欲说还休”
    
     “放长假了,人家都可以出门旅游或是在家休息,我们却还在加班工作,加班是工作的需要,可是,我们应得的加班费为什么不给?”这是很多劳动者在调查中发出的“抗议”声音。
    
     在回答调查问卷中“您每次加班都能得到应有的加班费吗?”这个问题时,有46.45%的劳动者反映:“得到的加班费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24.36%的劳动者说:“从来得不到加班费”。也就是有七成的劳动者在加班费问题上权益受到了伤害。这些劳动者大多是在餐饮、商店、美发、运输等服务行业工作,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克扣加班费的情况更严重。对于自己的加班费,很多劳动者并不敢与企业去“较真儿”,怕丢了工作,也有一些劳动者认为:“已经是这样了,说也没用,只求我们这种奉献能给领导留个好印象吧。”
    
     合同与保险得不到保证
    
     在调查中,虽然大多数劳动者都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们仍然发现有一些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处在“干一天是一天”的状态。对于劳动者最为关心的各类保险问题,有15.78%的劳动者非常担忧地提出:“我们是所有保险‘一险也不保’。”而更多的情况是,企业上的保险只是法律规定应交保险的一部分,不少劳动者提出:“要是不上保险,又担心以后生活没有保障,自己去上保险,只是养老和医疗这最重要的两项,一年就有近4000元钱,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个不小的支出。”很多劳动者还提出:“因为没有保险,对自己未来的生活很担心,于是,就只能拼命地工作,希望多挣一点钱为以后的生活打下基础。对于合同与保险,劳动者认为是工作中最重要的权益保障,没有这些就没有归属感。
    
     为了饭碗只得放弃权益
    
     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劳动者是不是能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选择了沉默。
    
     在调查劳动者“您在工作中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处理”时,竟然有57.52%的人选择“安于现状,因为自己没有力量解决”。14.2%的人选择“与企业据理力争,保护自己的权益”。只有3.45%的人选择“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有15%左右的人提出“等自己决定离开企业后再寻求法律解决”。为什么大多数不向企业提出自己的要求?人们的回答基本上是一样的———要是提出来了估计“饭碗”也就砸了,现在找份满意的工作很不容易,也得为自己的岗位着想一下。而记者从市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一些职工对维权总是顾虑重重,有的连自己单位的名称都不敢说,给劳动部门处理这类问题增加了难度。因为如果没有当事人作证,用人单位一般都不肯承认他们违反了《劳动法》。劳动监察部门处理问题的主要依据是证据,没有证据也就很难给劳动者“作主”。
    
     观点
    
     应有权益不该放弃
    
     加班工资不按时、按规定支付;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这些都是劳动者非常关心的劳动问题。种种侵权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屡禁不止。
    
     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专家表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加之目前就业市场相对饱和,劳动资源过盛,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保住工作,宁愿忍气吞声也不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市劳动保障专家特别提醒劳动者,自己应得的权益不可以放弃,一个连根本权益都不肯给你的企业,也不会给你的未来带来太大的发展,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各种侵权问题时,要有勇气站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本人可向本企业的工会提出申请,由企业工会组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或劳动者个人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保障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则进行相应处罚。当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不能只让劳动者个人去努力,全社会都应该有一个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氛围,主管部门、宣传媒体要给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以压力,让他们及时纠正自己的做法,给劳动者更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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