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补缴办法出台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保证职工合法权益,我市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补缴办法近日出台。
办法中说,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截至法院裁定企业破产之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养老金本金、滞纳金),以破产企业实有离退休人数和待遇标准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费用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及计发标准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计算。破产企业已离退休人员计算至7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用包括:月基本养老金、洗理卫生费、交通费补贴、护理费,离退休人员每年增发的一个月生活补贴、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退休人员1-2个月的建国前生活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丧葬费、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所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等。
破产企业缴纳已离退休人员计算至7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用、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由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主管部门与社保局签订《破产(关闭)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在破产终结前一次性缴纳。
办法中说,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截至法院裁定企业破产之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包括养老金本金、滞纳金),以破产企业实有离退休人数和待遇标准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用,费用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及计发标准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计算。破产企业已离退休人员计算至7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用包括:月基本养老金、洗理卫生费、交通费补贴、护理费,离退休人员每年增发的一个月生活补贴、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退休人员1-2个月的建国前生活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丧葬费、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所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等。
破产企业缴纳已离退休人员计算至70周岁的养老保险费用、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由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主管部门与社保局签订《破产(关闭)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在破产终结前一次性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