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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我国劳动力价值偏离问题日趋严重

由于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居民消费基本上采取保守态度,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成为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中国经济外贸依存度过高的问题因此难以解决。
    
     6月17日,新华社发布的一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材料绘制的图表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该图表以直观形式显示中国居民收入存在6大差距。笔者认为,图表的第六个方面,也即国民财富在财政分配和劳动分配上的差距值得我们重视,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比两极分化更重要的问题,因为它能告诉我们国民创造的财富到哪儿去了。
    
     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是1.3万亿元,2004年上升到2.6万亿元。仅4年时间,财政收入就翻了一番,增速不可谓不快。而工资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2003年则下降到12%,也就是说,14年间,劳动收入的增幅非常缓慢。
    
     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呢?简单说来,一国财富由居民收入、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三部分构成。尽管随着gdp蛋糕的做大,财政收入水涨船高也是自然的,但就居民收入和财政收入而言,两者有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民创造的财富朝政府这边倾斜,老百姓得到的收入就要少一点。当然,政府财政收入最终也是用在为老百姓办事上,从近年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品的提供上的确有一个很大提高。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政府的浪费现象还相当严重。
    
     另外,工资占gdp的比例过低,还说明在整个国民收入的分配当中,通过劳动报酬分配的比重过小,大量国民财富通过非规范的途径流入个人手中。工资收入所代表的是劳动报酬在个人收入中所占的份额。按照统计部门的标准,它是指国有、集体和其他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与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工资和其他工资在内。以2002年为例,居民工资总额大约在1.2万亿元左右,占当年10万亿gdp的12%和城市居民3.7万亿全部可支配收入的33%。换言之,在城镇还有2.4万亿是通过非工资的方式分配的。这非工资的方式除了经营、技术等收入外,很大一块就是以腐败形式表现出的转移收入。
    
     根据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李志宁的研究,从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走低,23年里有16年的工资比重比上年低。特别是到了90年代中后期,下降的速度更快,90年代末比1980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这也说明,广大职工“劳动力的价格偏离价值”的问题非常严重。而且从趋势上看,劳动力价格至今仍在“日益”偏离其价值。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劳动力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劳动者用于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另一部分是劳动者用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费用。但在计划经济时期,第二部分却人为地和劳动者为社会增加的价值(即剩余价值)混加在了一起,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支持庞大计划管理机器的运营。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后,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却又仅仅是简单再生产的劳动报酬,而将体现劳动者社会属性价值的部分和剩余价值一起归入了自己的腰包。这就是我国的工资水平长期偏低的原因。
    
     工资收入占gdp比重过低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造成需求不足。统计表明,从2002年至2005年一季度,消费性支出增幅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由于收入持续增长的机制没有完全形成,居民消费基本上采取保守态度,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成为长期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中国经济外贸依存度过高的问题因此难以解决。
    
     一个社会的进步最终取决于社会个体物质利益实现的程度。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长期在低水平徘徊,就背离了社会发展的目标。改革劳动薪酬结构,使劳动力的价格与其价值相符,提高工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减少非规范、非正常收入,这是减少贫富分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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