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劳工薪金走低发出的预警信号
就在人们乐观看待私营经济在中国蓬勃发展的同时,新近披露的一组调查数字发出了一个令人忧心的预警信号。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中国民(私)营企业研究会共同组织的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显示,我国私营企业雇工工资呈现不升反降趋势,不仅与国有企业的差距明显加大,并且首次被发现低于集体企业。
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数据,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加奖金加部分分红为8033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为145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为8678元。与以往调查结果相比,私企雇工工资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差距从1.2倍拉大到1.8倍。更加需要引起警惕的是,资本千万元级的私营企业雇工平均工资仅为6817元,远远少于小私营企业8118元的雇工平均工资水平。
毫无疑问,伴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上升,中国的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为活跃的一个群体。相关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私营企业主承认自己的收入、社会声望和政治参与度处于中等或偏上水平。《南方周末》甚至认为,私营企业主阶层正在成为政治舞台新秀,开始发出自己的呼声,利益诉求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呼吁社会关注私企劳工薪金走低的危险态势。对于数以千万计的私企雇工群体而言,薪金不升反降不过是劳动生存处境艰难的一个缩影,因为他们的社会保险和权益维护还暗伏着更多的问题。譬如,私营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33.4%,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8.7%,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仅为16.6%。更为恶劣的是,即便是参加社会保险的私营企业,很多也并没有真正为全部长年雇佣的工人投保,导致私企雇工真正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仅仅为14.5%、22.7%和6.0%。
应当承认,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接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前行增添了动力。但是,在劳资双方力量悬殊的总体格局下,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惟利是图,把廉价劳动力当成参与市场角逐中惟一的竞争筹码。接到经过层层转手剥皮的订单,私企老板确保资本利益的主要方法,便是在尽量增加产量的同时压低工人工资。当珠三角地区的gdp以超过20%的速度连年猛增的时候,当地外来工月平均工资12年内仅仅增长了68元。即便如此,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也屡屡遭到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断然否定,保护当地经济竞争能力成为政府官员与逐利资本同流合污的堂皇借口。
透过私企劳工薪金走低发出的预警信号,政府决策部门必须真正重视私营企业的劳工标准问题。在与国家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进行角力的过程中,影响企业竞争力成为私营企业主威胁政府管理部门的借口,并且得到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的遥相呼应。但是,在维持基本劳工标准的问题上,政府决策层无论如何不能忘记自己为民执政的根本责任。保持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一个迷人的gdp增长率,也不是仅仅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回报率,而是为了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尽量体现自身价值和保证个人劳动健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
今天,私营经济已经在中国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允许全面自由地参与“未禁止”行业和领域,私营企业开始充分享受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在经济地位日渐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逐步进入权力通道,他们对于自身财产保障的担心更通过宪法修订得以解决。相形之下,私营企业雇工工资不升反降、社会保险和权益维护暗伏危机的问题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当外来务工人员用自发抗拒引爆“民工荒”的时候,遏止劳动力价格持续走低应当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私营企业主亦应当尽早进行一次深刻的自我反省。至少,在即将召开的又一次全国两会上,我们希望能够听到更多关注私营企业劳工状况的声音。
根据目前公开披露的数据,2003年私企雇工全年平均工资加奖金加部分分红为8033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为145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为8678元。与以往调查结果相比,私企雇工工资与国有企业职工的差距从1.2倍拉大到1.8倍。更加需要引起警惕的是,资本千万元级的私营企业雇工平均工资仅为6817元,远远少于小私营企业8118元的雇工平均工资水平。
毫无疑问,伴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上升,中国的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为活跃的一个群体。相关调查表明,超过半数的私营企业主承认自己的收入、社会声望和政治参与度处于中等或偏上水平。《南方周末》甚至认为,私营企业主阶层正在成为政治舞台新秀,开始发出自己的呼声,利益诉求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充足的理由呼吁社会关注私企劳工薪金走低的危险态势。对于数以千万计的私企雇工群体而言,薪金不升反降不过是劳动生存处境艰难的一个缩影,因为他们的社会保险和权益维护还暗伏着更多的问题。譬如,私营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33.4%,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为8.7%,参加失业保险的比例仅为16.6%。更为恶劣的是,即便是参加社会保险的私营企业,很多也并没有真正为全部长年雇佣的工人投保,导致私企雇工真正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例仅仅为14.5%、22.7%和6.0%。
应当承认,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接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同时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前行增添了动力。但是,在劳资双方力量悬殊的总体格局下,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惟利是图,把廉价劳动力当成参与市场角逐中惟一的竞争筹码。接到经过层层转手剥皮的订单,私企老板确保资本利益的主要方法,便是在尽量增加产量的同时压低工人工资。当珠三角地区的gdp以超过20%的速度连年猛增的时候,当地外来工月平均工资12年内仅仅增长了68元。即便如此,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也屡屡遭到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断然否定,保护当地经济竞争能力成为政府官员与逐利资本同流合污的堂皇借口。
透过私企劳工薪金走低发出的预警信号,政府决策部门必须真正重视私营企业的劳工标准问题。在与国家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法规进行角力的过程中,影响企业竞争力成为私营企业主威胁政府管理部门的借口,并且得到相当一部分专家学者的遥相呼应。但是,在维持基本劳工标准的问题上,政府决策层无论如何不能忘记自己为民执政的根本责任。保持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一个迷人的gdp增长率,也不是仅仅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回报率,而是为了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尽量体现自身价值和保证个人劳动健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
今天,私营经济已经在中国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允许全面自由地参与“未禁止”行业和领域,私营企业开始充分享受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国民待遇”。在经济地位日渐提高的同时,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逐步进入权力通道,他们对于自身财产保障的担心更通过宪法修订得以解决。相形之下,私营企业雇工工资不升反降、社会保险和权益维护暗伏危机的问题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当外来务工人员用自发抗拒引爆“民工荒”的时候,遏止劳动力价格持续走低应当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责任,私营企业主亦应当尽早进行一次深刻的自我反省。至少,在即将召开的又一次全国两会上,我们希望能够听到更多关注私营企业劳工状况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