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外来人员就业证将被取消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布消息称,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办理《厦门市外来人员就业证》。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员工,凭《厦门经济特区暂住证》办理用工报备、劳动合同鉴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
劳动部门提醒,企业如果缺工超过50人以上,需要向劳动部门登记,劳动部门可根据企业用工情况组织输入劳务人员。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副局长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对于如何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这一形势发展的变化,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地派人赴上海、深圳等城市进行考察,了解这些城市取消办证后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将对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自2005年1月1日起,厦门市各就业服务机构不再办理《厦门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外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仍将开展,但采取自愿、免费原则。开展岗前培训对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文明素质十分有益。厦门将采取发放外来员工普法手册等相关材料以及播放《劳动法》、精神文明道德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录像,为准备入厦就业的外来员工提供学习的平台。
取消办证后,拟采取加强用工报备及劳动合同鉴证等来进行管理。今后企业招用外来人员就业,应主动到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用工报备、劳动合同鉴证等手续,并为外来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交手续。
劳动部门提醒,企业如果缺工超过50人以上,需要向劳动部门登记,劳动部门可根据企业用工情况组织输入劳务人员。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李副局长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对于如何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针对这一形势发展的变化,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地派人赴上海、深圳等城市进行考察,了解这些城市取消办证后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将对外来人员的就业管理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自2005年1月1日起,厦门市各就业服务机构不再办理《厦门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外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仍将开展,但采取自愿、免费原则。开展岗前培训对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文明素质十分有益。厦门将采取发放外来员工普法手册等相关材料以及播放《劳动法》、精神文明道德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录像,为准备入厦就业的外来员工提供学习的平台。
取消办证后,拟采取加强用工报备及劳动合同鉴证等来进行管理。今后企业招用外来人员就业,应主动到各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用工报备、劳动合同鉴证等手续,并为外来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费缴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