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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来通找工作不受限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就业..

今后,外地来通人员找工作不必先向通州劳动保障部门申办就业证,而是和通州籍居民一样,不再有任何限制,只要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就业。
       
     记者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1995年7月开始实施了近10年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即将废止。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在北京就业已没有任何岗位限制,更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了。
       
     此前,根据这项政策,外来民工到通州区务工必须先到劳动力输出地的劳动部门申领外出就业卡,再凭就业卡等证件到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证方可到通州区的劳动力市场上就业。
       
     据了解,前几年北京市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在一些岗位工种方面有一定限制,如今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在北京已经和具有北京户口的居民一样,就业已没有任何岗位限制,只要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了。目前,北京市已经全部清理和取消了涉及来京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限制、收费和歧视性政策。如缴纳就业证、暂住证管理费等百余元的费用。
       
     从3月开始,我区将借“春风行动”的东风,继续加大对来京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维权力度,重点放在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进一步清理变相收费、强制服务等现象,并将对清理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搭建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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