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有资格证
外国人在我国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这是劳动保障部日前发的《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中明确规定的。
2000年,劳动保障部制定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要求凡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这一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的,也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由于我国政府目前尚未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协议,所以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工种),经劳动保障部批准,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可以持本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或上岗。该证书须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另外,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但是只提供中文试卷。
2000年,劳动保障部制定发布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要求凡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的人员,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这一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的,也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据了解,由于我国政府目前尚未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协议,所以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原则上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外国人在中国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工种),经劳动保障部批准,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可以持本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就业或上岗。该证书须经过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另外,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参加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但是只提供中文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