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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级管理者招聘实行试用期制

国资委日前发出通知,从2005年起,凡通过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方式选拔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实行试用期制,同时要求中央企业加快推进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
    
     通知要求,从2005年开始,各中央企业从本企业内部选拔各级领导岗位的经营管理者,原则上都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采取内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本企业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原则上都要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对企业需要的特殊人才,也可委托人才中介机构,通过市场“猎取”的方式进行招聘。
    
     从2005年起,企业经营管理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正式聘用的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照职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要求进行考核,经考核未能按照出资人或董事会要求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能力较差的,要及时解聘。
    
     此前,国资委2003年和2004年先后两次共组织28户中央企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在海内外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从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新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方式较为单一,视野主要集中于企业内部,通过市场机制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比例还很低。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国资委同时公布了《中央企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工作指南》和《中央企业内部竞争上岗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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