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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企业随意裁员 西安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机制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各司其职,统筹规划,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失业调控工作。
    
     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不突破5%
    
     通知指出,随着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通知首先明确了我市失业调控工作的四项基本任务:一是有效调控失业总量,我市近几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应力求控制在4.5%左右,确保不突破5%。二是努力缩短失业周期,将长期失业者(失业3年以上)占失业人员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三是合理调控人员分流的规模、节奏,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四是切实落实对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服务,保证有50%以上的失业人员当年就实现再就业。
    
     严禁企业随意裁员
    
     通知要求,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与职工进行协商,可采取适当缩短工作时间、降低工资等过渡性措施,尽量避免规模性裁员。对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确需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规范操作,严禁随意裁员。企业制定的裁员方案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向市或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凡安置职工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债权债务的,原则上不得裁员。对企业一次性裁员数量较大的,要认真依法严格审查,本着先安置、后分流,先调剂、后裁员的原则,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规模失业。
    
     建立完善失业预警机制
    
     按照通知要求,全市对国有企业改制进入失业保险的人数,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10%以内,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资金不到位的企业,不得进入关闭破产程序。当我市在任一时间段的半年内,失业率超过失业控制线0.5%、一个年度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增加至30000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不足6个月时,就要发出预警,启动预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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