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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实行“劳保违法”社会公布制度

对付拖欠工资等“劳保违法”,广东又有惩戒措施。记者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将使违法者显形于光天化日之下。
     据悉,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始的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及其违法行为实行向社会公布的制度。今后,广东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逃避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都可能被劳动保障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而且违法情节越严重,社会公布的范围就越大;违法行为不纠正,社会公布不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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